当然,他没有得到她。
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她六个月前搬进圣塔莫尼卡的公寓,四十四岁的罗德尼·普尔曼第一眼看见这位10号楼B座的住户就难抵其诱惑。毕竟,男人都心怀梦想,对吧?公文包走出公寓,却并不感到惊奇,当然,她应该是在拍电影。她俏丽娇柔的脸庞极富表现力,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演员。他不禁自问,他看过她拍的片子吗?应该还没有罗德尼·普尔曼错过的电影呢。
他觉得他们可以出去幽会,他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是的,完全有这种可能。他长得可不算丑。当然,胆子也够肥的,大多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质;如果你魅力十足,能够互补,女人是不会介意的。他生得一头棕色的头发,还有一副双下巴。他不吸烟,只是有节制地喝点儿葡萄酒。他总喜欢吃饭时付钱请客。
可是,像往常一样,他心中立刻充满迟疑。一个腼腆的人遇见她时,怎么可能走上前去主动搭讪呢?他心里十分清楚,一旦错过了机会,就不可能重新来过,至少在漂亮的泰米这里行不通。
所以,几个月以来,普尔曼只是远远地仰慕她,欣赏她,寻找机会打破僵局,但前提是自己不会出丑。
而后,在一个清凉的夜晚,好运降临了。
那天晚上七点左右,普尔曼凭窗而立,眺望庭院,他发觉泰米卧室旁甬道一侧的灌木丛中有动静。过了一会儿,那个东西又动了一下,这次,他看到一束微弱光线,好像是玻璃的反光。
普尔曼关掉电灯,拉下百叶窗,而后,跪在那里向外窥视。他看到一个男人蹲伏在灌木丛中,好像正在凝望着泰米家的窗户。他穿着一件公寓园艺工人的灰色制服。普尔曼站起身,走到卧室,在这里,他可以看清庭院里发生的一切。是的,毫无疑问,这个瘦骨嶙峋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小型望远镜,正在偷窥泰米。该死的窥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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