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德令哈地税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及建议

时间:2022-03-16 09:35:1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营改增”对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营改增”的不断推进,企业的税负及征收方式正发生着改变,带来了新的情况和矛盾。营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改革后会对地方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影响程度将不断增大。本文从“营改增”对德令哈地区地税税收收入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关键词:德令哈市;营改增
  一、2015年及2016年1至9月德令哈地区营业税收入情况
  2015年,德令哈地税局累计征收营业税21917万元,附征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458万元,附征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100万元,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累计入库1534万元,附征印花税62万元,附征教育费附加658万元,附征地方教育费附加438万元,营业税占全局税收总收入的38.81%。
  2016年1月至9月,全局累计征收营业税16166万元,附征企業所得税752万元,附征个人所得税159万元,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132万元,附征印花税23万元,附征教育费附加485万元,附征地方教育费附加323万元,营业税占全局税收总收入的39.02%。
  二、实施“营改增”后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
  (一)短期不利影响
  1.“营改增”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的大幅下降。营业税在地税收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营改增”后直接导致地税收入总量的大幅下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当前的营业税将由地税收入变成国税收入。
  2.“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失去主体税种,将造成地税随主税附征的税收难以控管的局面。“营改增”扩围后,营业税作为地税三大主体税种之一,随着主体税种转移而转移征收权,将影响到由营业税产生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及附加费面临流失的风险,组织收入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大。“营改增”影响税款占营业税总收入比重较小、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地方,国家推行结构性减税特别是“营改增”所带来的一系列减收压力,会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产生影响,短期内影响不大,但随着全行业抵扣链条的逐步完善,增值税减税规模进一步扩大,地方财政收入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吃紧”情况。
  3.财政补贴支出压力加大。试点过程中,对税负增加的企业,大部分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补贴的做法,这有利于缓解和消化改革增加的税负,顺利推进改革试点。但财政补贴加重了财政负担,会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出,从而形成减税和增支两方面压力。
  (二)长期有利影响
  1.实施结构性减税,进行宏观税负的结构性转换,是未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可以为其他税种的增税提供空间,即在降低一般性税种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在环境税、资源税等绿色税种上进行增税,地方财政也将能够从这些税种上增加收入来弥补“营改增”的减收。
  2.“营改增”在完善税制、减轻企业税负、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和三次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积极效应,是涵养税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可为未来的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基础。这不仅能够弥补“营改增”短期结构性减税的财政损失,长期则对我国税收产生正增长效应。
  3.“营改增”后还可以通过服务业的大力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财政收入随工业经济的波动性,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由于“营改增”试点行业属于生产性服务范畴,在整个产业链条中处于中游位置,抵扣链条打通后,使上下游行业均可受益,将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试点行业及上下游企业互相作用、共同发展,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聚集,对服务业发展将产生政策引导和结构优化的作用。
  三、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及建议
  (一)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税收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意义在于消除和减少重复征税,目的是发展经济。经济发展后,税收总量增加了,最后才是收入如何分配的问题,发展地方经济才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因此,地方政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地方经济,特别是更加注重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1.加快服务业建设。加快推进商贸服务、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上档升级,实现传统服务业的高端化、高质化;加快构筑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加速聚集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业、文化旅游、企业总部、会展中心等现代服务业,迅速膨胀服务业总量;积极培育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电子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努力打造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2.发展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年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中的比重。完善园区产业规划,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提升园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积极推动三次产业融合。统筹三次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合理占比,推动三次产业相互共融、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带动形成生态文化旅游业;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引导第一产业向着“接二连三”“跨二进三”转变。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将仓储、包装、配送等三产业务有效剥离,使内部服务资源走上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的轨道。
  (二)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1.细化税收收入核算,深化税收收入分析,把准税源走势。结合会统报表核算,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以及各种政策对税收的影响,科学分析税源情况及变化趋势,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加强税收调研和收入督查力度,提高税收收入预测的准确度,全面把握税收收入情况。
  2.做好营改增企业税收政策咨询。纳税人可能在实际经营中会觉得税负并未如预期下降,会产生对政策的怀疑。税务部门应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释,促使企业严格遵守税法,购进货物时取得抵扣发票,以期降低经营成本。
  3.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信息的共享,建立各部门相协调的能动机制,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的监管,防止税款流失和不法分子进行偷逃税等行为。
  4.进一步加强国、地税深度合作事项。尽快商议国地税合理利用资源,简化程序,便于征管的管理方案,尤其是“营改增”衔接政策的执行,加强对内、外的税收政策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有效提高企业的申报质量和纳税的自觉性。
  5.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养。加强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税收征管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税务人员与不断完善的税收制度相适应,提高征管效率。同时,加强税法知识的宣传,培养全民税收管理法制化与制度化的理念,形成和谐的税收征纳氛围。
  6.开展调研,征求意见,转变税源管理方式。向纳税人和征管一线干部征求意见,完善“重点税源精细化、一般税源规范化、个体税源定额化”的专业化管理要求,转变税源管理方式,在抓好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的基础上,取消专业化管理分局,将征管力量向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倾斜。
  7.查管并举,建账管理,加大营业税清欠力度。在“营改增”过渡期,要由税收征管部门指派专人对三大行业营业税陈欠税款建立专门台账,进行清缴。同时,开展三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防止纳税人利用“营改增”过渡期政策变化进行避税或者隐匿税款。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
  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制度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我国目前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由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由于目前转移支付存在许多弊端,导致转移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改革和完善现有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地方政府获得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收入。
  (作者单位:海西州德令哈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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