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供大家参考。
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
**乡封山禁牧公约 我乡按照市政府《封山禁牧暂行办法》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护林、护草和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督促基层单位订立封山禁牧公约”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本乡全年禁牧区为五年以下幼林地及公路两侧200米内十年以下林地。
二、以下条款我乡各村村民愿意遵守并接受监督和处理。
1、在全年封山禁牧区内,季节性禁牧区的禁牧时间和禁牧区域内放牧者,不听劝阻的由禁牧领导小组予以处理。牛、马、驴、骡等大牲畜进入禁牧区每头罚款50元,羊每只罚款20元;在非禁牧区,放牧员未随群放牧的按同等标准处理。
2、如发生牧畜啃树行为,禁牧领导小组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毁坏一年生树木每株罚款5元;毁坏二年生树木每株罚款10元;毁坏三年生树木每株罚款15元;毁坏四年生树木每株罚款20元。
3、在禁牧区内采石、采沙及其它行为,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损失的,护林人员就说服劝阻,对多次警告无效者,处以50元——100元罚款。
4、对有意破坏封山禁牧标志的行为,视其情节处以实际损失5倍以下的罚款或限期责令修复原状。
5、在封山禁牧区内草场放牧,采挖植物或者破坏草场植被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6、对在封山禁牧水土保持治理区放牧、开垦、破坏水土保持工程不听劝阻的,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7、严禁上坟烧纸、烧荒、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8、依法维护护林员权益,对无理取闹影响护林员管护行为的,禁牧领导小组按上述条款予以处理。
三、对在封山禁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举报有功人员,禁牧领导小组将拿出罚款的30%予以奖励。
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
农牧民医疗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为指导,围绕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的建设发展,通过加强组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创新监管,形成了新农合市级统筹“包头模式”,有效提升广大农牧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市级统筹运行平台。**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合市级统筹的基础枢纽,投入***万元,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了纵向连接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横向连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实现了全市新农合数据集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实时传输、经办机构在线实时监审、参合农牧民即时补偿。
(二)强化旗县区职能,建立市级统筹基础保障。注重发挥旗县区综合管理职能,实行旗县区政府与新农合统筹基金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将旗县区当年筹集基金的90%作为本地区补偿基数,实际补偿超出基数部分由旗县区政府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各承担50%。强化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职责,做好参合农牧民登记、参合费代收代缴、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就医费用补偿初审等基础性工作。采取“三段式”抓好县一级监管,即患者入院24小时内经办机构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在线进行初审,出院前抽查住院病历(每月抽查不少于当月补偿人数的70%),住院期间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每日监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住院检查、用药和治疗等情况,并适时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2次现场稽查)。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增强新农合服务能力。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实行 动态管理,强化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使用《新农合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减免药费10%,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减免费用30%,尿毒症参合患者门诊透析减免费用15%。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所有市级和部分县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手术等14个临床路径明确的单病种付费试点。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责任,严格对就诊人员《新农合医疗证》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就诊即时补偿,并垫付补偿资金。四是实行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与保证金“双控”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协议规定的,按要求扣除保证金(两年全市扣除10.68万元)。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市级统筹运行水平。一是实行三级监管和交叉轮换监管模式,参合患者在市内就医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级经办机构在线复审、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抽审或在线审核后现场及时补偿。市级定点机构由5个市辖区经办机构就近监管,定期交叉轮换。二是开通新农合网上银行,将新农合资金直接转付定点医疗机构账户或参合患者银行存折,节省了办公成本和参合患者办理补偿兑付开支。三是采取新农合资金预付制,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材料5个工作日内,将垫付补偿款预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四是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将减免资金、保证金扣减资金与科室、医生收入挂钩,医生使用《目录》外药品,为患者减免10%的资金由医院扣减科室和医生奖金。五是保证金实行“谁扣减谁受益”,将扣除金额的50%用于奖励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增强新农合监管积极性。六是全面开展异地参合,长期在包头市非户籍所在旗县区居住(一般在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我市户籍农牧民,可自愿以户为单位选择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农合。七是保障新生儿享受新农合政策,错过缴费参合日期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在出生当年共同享受新农合保障制度。八是探索扩大参合人群,非我市户籍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与当地农牧民存在婚姻关系尚未办理户口迁移人员、异地农牧民与子女长期在包头居住人员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我市非农业户籍人员,可以以户(3人以上)为单位就近选择参加新农合。
二、取得的成效
(一)新农合基金规模扩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行市级统筹以来,整合了分散在各旗县区的新农合基金,大大提升了全市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住院补偿比例两年平均提高25%,最高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提高到85%,县级医院提高到75%,市级和市外医院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4.27%;将19种慢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补偿,每年每人补偿**元,尿毒症门诊透析等同住院补偿一年最高补偿10万元。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受益面。广大农牧民对市级统筹高度认可,参合积极性高涨,参合人数和参合率较统筹前分别增加5.91万人(达到60.7万人)和近10个百分点(达到98.6%)。
(二)新农合补偿效率明显提高,农牧民得到的实惠更多。实行市级统筹以来,参合农牧民在全市103家定点医疗机构自主就医、就医费用即时补偿,实现了新农合“一本通”,补偿更加公平,即使在市外就医,也只需将有关就诊补偿材料报所属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初审,参合农牧民在家中就能领到新农合补偿款(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复审后通过网上银行直接将补偿款划入
农牧民存折),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牧民的就医补偿。同时,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促进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两年为35059人次减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和自费药品费**万元,人均减免141元,间接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2.1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参合农牧民的就医负担。
(三)新农合监管形式科学有效,基金更加安全稳定。实行市级统筹以来,新农合监管程序更加科学,由一级监管转为三级监管。监管方法更加有效,各级经办机构通过新农合网络实时监 控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在线检查参合患者住院及补偿情况,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审核、补偿更加科学有效,基金更加安全稳定。**年全市住院补偿3.5万人次,平均住院率*%,补偿资金**万元,基本用完当年统筹基金;**年住院补偿**人次,平均住院率**%,补偿资金**万元,占当年统筹基金的76.4%;*年住院补偿3.64万人次,平均住院率5.99%,补偿资金**万元,占当年统筹基金的81.86%。对比显示,在住院补偿人数和住院率增加,补偿比例提高的情况下,当年统筹基金结余有所增加,新农合基金更加安全。
三、几点体会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建立市级统筹机制的根本。包头市市、旗(县、区)两级党委、政府把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实绩考核目标,连续三年列为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好事实事,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全力予以推进。市编委会批准成立了**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各旗县区均成立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保障了市级统筹的有序运行。
(二)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是推进市级统筹的前提。近两年,**市建立了稳定的新农合投入机制,**年市、旗两级政府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元,人均筹资额达到160元,高于自治区筹资标准10元,**年人均筹资额达到**元,高于自治区筹资标准2元,XX年市、旗(县区)两级政府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元,人均筹资额达到**元,农牧民医疗保障实力不断增强。为保障市级统筹的正常运行,市财政投入启动经费200万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一本通”印制和人员培训等。市财政每年都安排市级新农合专项工作经费,旗县区财政按照参合农牧民每人每年不少于1.5元标准,安排新农合专项工作经费近90万元,保证了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完善制度,是市级统筹健康运行的基础。为保证市级统筹工作有序进行,包头市制定了《**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8个配套文件和《市外转诊审核补偿制度》等20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市级统筹的健康运行。
(四)积极总结,寻找差距,是提升市级统筹水平的动力。包头市在不断总结完善市级统筹机制的同时,充分认识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差距,认真分析三类医疗保险参合人数、筹资标准、资金规模、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和监管能力等现状,寻找差距,不断增强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虽然**市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盟市的学习交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努力将新农合这一惠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执行好、落实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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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
伊和乌素苏木开展农牧民约访活动材料 伊和乌素苏木位于**旗西北部,总面积5432平方公里,总人口1.7万人,其中蒙古族5120人。苏木下辖12个行政嘎查,2个社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蒙汉杂居,农牧并举的苏木。
近年来,我苏木因政策规定或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比较突出,随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其中土地(草牧场)问题成为焦点和难点:一是随着国家实行30年不变的土地(草牧场)政策,对农业税进行减免,对农牧业进行反哺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农牧民对土地(草牧场)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惜地(草牧场)意识日益增强;二是在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延包过程中,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人强化延期等也是产生土地(草牧场)纠纷的重要原因。
面对这一情况,苏木党委、政府下移工作重心,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一线工作法”,在苏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科学设置了领导接待窗口,开展“农牧民约访”活动,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其中8月份在约访活动中及时解决了这样两个案子:一是我苏木敖楞布拉格嘎查牧民敖特更查干通过农牧民约访活动向我苏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反映:那木斯仁在拉网围栏时因河流问题没有按照草原使用证的实际面积围,侵占了她的草牧场,致使她家的牲畜饮水存在困难,希望政府出面给予协调解决。苏木接访领导在接访后第一时间组织综治办工作人员深入敖楞布拉格嘎查走访调查具体情况。通过走访嘎查两委成员、划分草牧场代表和周边农牧民及实地查看,了解到:按照当时草牧场划分政策,第一轮草牧场划分时没有给敖特更查干划分,第二轮草牧场划分时嘎查考虑到敖特更查干的实际困难,在那木斯仁原有的草牧场上给敖特更查干划分了495亩草牧场。由于该块草牧场中有河流经过,当时双方约定谁先开始拉网围栏就可以按河流的弯曲度围。2010年,那木斯仁按照当时约定条件拉好网围栏后,敖特更查干认为这样拉网围栏侵占了自己的草牧场,造成牲畜饮水困难,并向嘎查多次反映,经嘎查多次调解未果,双方积怨较深。在了解情况后,苏木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工作人员就那木斯仁侵占敖特更查干的草牧场进行实地打点,打出占用亩数(19.8亩),双方要各让一半,并且那木斯仁将侵占草牧场中有河流的部分让给敖特更查干,解决其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在工作人员提出方案后,双方经过冷静的考虑最终接受了该折中方案,达成 一致协议,并让工作人员就地重新打点,录入草牧场确权换证打点系统中,杜绝纠纷再次上演;二是我苏木敖楞布拉格嘎查沙巴图小队部分牧民反映川庆公司在草牧场上勘测给予的补偿过低问题,不及时解决,将阻拦施工。川庆公司在草牧场上勘测对碾压草牧场的补贴标准是:主道一米1元、便道一米5角,一根木头桩30元、一根水泥桩40元。为避免矛盾激化,在接到反映情况后,苏木工作人员立即和川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接,通过双方协商后,在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不分主道和便道,按一米一元计算,并在原有米数的基础上翻倍,另外每户在加100米。
正是通过这样的约访活动,让农牧民所关心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截止目前,我苏木约访活动中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5起,化解21起,其余4件正在积极协调之中。
“我们人人都能够受到苏木领导接待,案子件件都给了说法,这样的约访活动,真好,现在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亲近了、融洽了,老百姓也更加信任!”这是苏木多名约访农牧民脱口而出的心里话。
自“农牧民约访”活动开展以来,全苏木各类矛盾纠纷明显下降,调处率逐渐上升,确保了全苏木信访稳定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嘎查,大事不出苏木,矛盾不上交”,开创了苏木群众工作新局面,架起了干部与来访群众的一座座“连心桥”,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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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
阿拉善右旗众兴金锁阳加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 XXX 农牧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XXX,总股本XXX万元。本社住所设在 XXXX 。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通过从事锁阳收购,加工的农牧民合作,为社员提供锁阳产业的市场信息,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 (三)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本社自愿加入XXXX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义务。 第二章 社 员 第七条 凡从事 XXXX 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 3 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十条 社员的义务:
(一)按规定交纳股金;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四)有严重违反章程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社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时。
第十四条 社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或比例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1名社员(代表)只能代理 1 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 5 日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及其社员;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对本社的盈余分配,对理、监事及社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由主任 1名、副主任 1 名、理事 1 名组成,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任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二十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主任 1人、副主任 1 人、监事 1 人组成,任期 3 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受理社员及农民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财 务 第二十三条 本社的的资金来源:
(一)社员股金;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 15% 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 5% 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 15% 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 (四)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返利; (五)股金分红;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社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六条 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 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就制定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条 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生效日期2013年 4 月10日至 2015 年4月10日。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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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禁牧圈养”对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牧农
洞嘎镇农牧民**工程经验交流材料 近两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县小康联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1181”发展思路及我镇的“1241”发展思路,立足实际,抢抓机遇,使农牧民**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就我镇农牧民**工程情况做一交流,有不足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洞嘎镇基本情况 洞嘎镇隶属朗县管辖,位于**自治区东**,**区西**,朗县东部,地处喜玛拉雅山北麓,雅**藏布江中下游,林邱公路旁边,距**区所在地八一镇205公里,距朗县县城32公里,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信息通畅,具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优势,全镇有8个村(扎西塘村、卓村、岗朵村、诺村、滚村、达木村、堆村、嘎贡村),总户数539户,总人口2241人,其中男1099,女1142人,总劳动力1144人,2007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为2006.11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收入达863.24万元,第二产业收入达225.90万元,第三产业收入达917万元,人均纯收入为5254.93元,现金收入为3319元. 二、农牧民**工程进展情况 我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截止到现在,我镇 8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房改造516户,总投资3664万元,受益人口占全镇人口的99﹪,力争今年全镇完**居工程建设。为极大地改变了各行政村的村容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做法 (一)认真规划,做好农牧民**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我镇把做好农牧民**工程规划做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各村积极主动在**工程工作开展前请县城建局进行整体规划,确保了村容村貌的整洁、有序,为实现小康村规范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特色,大胆创新,深入开展学习、参观等活动。在**工程工作开展过程中,各村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大胆创新,在村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向其他在农牧民**工程中走在前列的村学习、参观,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
一是立足实际,学习、参观适合本村农牧民**工程的发展道路。在农牧民**工程中,各村都清醒的认识到,要做好**工程,不能照搬别人的经验,要取别人的优点,要立足本村实际,寻找适合本村农牧民**工程发展的道路。
二是创新方法,提高学习、参观的实效性。我镇各村互相学习、参观,在此过程中,不仅是随便看看,而是在房屋设计、施工技术等方面深入细致地询问,使其能真正吸收到别村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取得的成效 我镇各村密切联系本村实际,互相学习借鉴农牧民**工程的先进经验,使农牧民**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规范了村容村貌,通过前期的规划,使进一步做到了小康村规划化建设,改变了以往“脏、乱、差”的现象,为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改变了农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近年来,我镇农牧民群众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积极响应,改变了旧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进行农牧民**工程。
四、基本经验 我镇通过近几年努力,在农牧民**工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达的任务,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是搞好农牧民**工程的关键。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第一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农牧民**工程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这是整项工作的基础。只有严格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每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才能确保农牧民**工程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的思想发动是搞好农牧民**工程的前提。首先要改变农牧民群众旧的思想观念,经过积极动员,耐心的思想教育,使农牧民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明确了农牧民**工程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深入通过思想发动,促使他们把进行**工程的积极性落实到行动中。
(三)学习、参观等活动是搞好农牧民**工程的载体。我镇各村互相学习、参观、交流在农牧民**工程方面好的经验,各村在村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向在农牧民**工程中做得好的村进行学习、交流,以便在农牧民**工程中不走弯路。
(四)做好施工人员的指导培训是搞好农牧民**工程的保证。要保证在农牧民**工程中不走弯路关键是要积累成功的经验,那么,必要的施工技术的指导培训是不可或缺的。我镇成立了两个农牧民施工队,其队员都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在农房修建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据统计,有一半以上新修农房都是我镇农牧民施工队修建的,既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又保证了农牧民**工程的质量。
总而言之,我们搞好农牧民**工程有益于农牧民群众,让农牧民群众能过上舒心宽裕的小康生活为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抓好农牧民**工程,不断积累宝贵的经验,为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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