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薪资调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使薪资调整有章可循。
三、权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人)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2、管理部(厂长)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副总经理有薪资调整的审批权限,总经理有薪资调整最终决定权。
四、薪资结构
薪资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补贴
1、基本工资: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是依据公司所在地(深圳)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各岗位一致。
2、职务工资: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担任部门主管、负责人、组长等职务才享有职务工资。
3、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的责任大小、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繁重和工作环境确定的工资。
4、技能工资:按照学历技能高低、能力强弱、经验丰富与否等因素而确定,以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5、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食宿、工龄等方面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