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我国全民健身管理历程进行了梳理与概括,主要经历了“全民健身管理的司局级阶段(1949—1995年)—全民健身管理的部委阶段(1995—2014年) —2014年后的“国家战略阶段”3个阶段。在分析各个阶段的管理特征后,提出全民健身治理转型路径: 1)发挥全民健身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2)强化多元主体参与的整体性治理格局 ;3)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 ;4)培育基层全民健身治理主体 ;5)实现评估理念和方式的转变。
关键词:全民健身;治理历程;管理;治理转型;产业效应;转型路径;体系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 80-051 学科代码:04030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This paper makes analysis on the course of China"s national fitness management,including national fitness management departments(1949-1995), national fitness management ministries (1995-2014),and national strategy after 2014.After analyzing the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stage,the national fitness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path is put forward:1) to Ggive full play to the support role of national fitness in industrial development,2) Sto strengthen the overall governance pattern of multi subject participation,3) Mto modernize the governance system,4) to cCultivate the main body of the grassroots national fitness governance,and 5) Ato achieve the change in assessment concepts and methods.
Keywords:national fitness; governance process; management; governance transformation; industrial effect; tran-
sformation path; modernization of the system
1 我国全民健身管理的历程概览
尽管“全民健身”这一术语直到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后才获得正式的政策指称,距今仅有20余年历史;但如抛却语汇表述方面的争议,从群众参与多元化的体育活动实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群众性体育管理都应纳入宽泛的全民健身管理范畴。
全民健身管理分期的判断标准,分为内外2个层面。从内部来看,基于国家的组织设置、资源注入和制度保障;外部则体现在与竞技体育地位的相互比较。基于此,本研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民健身管理划分为:1949—1995年的“司局战略阶段”、1996—2014年“部委战略阶段”、2015年后的“国家战略阶段”,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我国群众体育管理中,管理主體层次逐渐提升,涉及的政府机构也逐渐增多,从而展示了全民健身的重要地位与独特价值,更凸显了我国战略层面的转换。尤其是国家战略层面下,全民健身的领导主体变成国务院,国务院相关部委成为全民健身的责任主体,对我国全民健身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1.1 1949—1995年:全民健身管理的司局战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群众体育优先发展的定位彰显了国家对群众健康和国家安全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对竞技体育究竟服务“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的认识模糊,使得明确“服务大众”的群众体育事业获得了优先关注。1949年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提出“提倡国民体育”,为当时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1952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并提出了体育工作的方针,即在现有基础上,从实际出发,促使体育运动普及化、经常化,积极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加强生产建设,加强国防建设而服务。为推动全民体育的普及化和经常化,国家无论从主管部门还是制度建设层面均做出了突出工作。全国体育事业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群众体育方面。1954年,中央批复《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的报告》中再次明确了体育改善人民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的战略价值,并形成了对群众体育发展极为重要的政策文件《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指示》,对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做了重要指示并强调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使群众性体育开展起来。同年,原国家体委第一次公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极大地推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据1955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87所中等以上的学校实行劳卫制一级,参加锻炼的学生达到12万7 000人,劳卫制预备级在2 300所学校中推行,有115万9 000人参与锻炼[1]。
受竞技体育发展诉求的影响,群众体育优先发展的定位出现松动。尽管1958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制定的未来10年发展规划中,依旧提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政策,但受制于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体育发展的重点侧重于“提高”。1961年12月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当前体育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运动训练工作上,并对群众体育活动的规模、运动量、运动竞赛的次数,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加以适当的控制。由此可见,群众体育优先发展的定位有所改变,竞技体育优先发展开始启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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