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民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研究

时间:2022-03-11 09:36:3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发展提高农民市民化意愿、满足农民市民化诉求。农民市民化是农民扩展自由、拓展选择集以提高可行能力的重要途径。农民市民化为释放农村土地资源,改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创造条件。农民市民化的规模和速度需要与经济发展速度和政府财政承担能力相适应,农民群体分化速度要适应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与农民群体分化的动态均衡。因而,在农民群体分化的过程中,要逐步实现公共基础设施的城乡一体化以及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分享。农民市民化和农民职业化是农民获得发展以实现农民现代化的重要契机,所以应注重实现农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互动。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8)01-0071-07
  一、引言
  党的十七大提出我国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与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1]。党的十八大强调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三化”并进与“四化”同步是城乡一体化、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3]。为解决经济新时代的“三农”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和农业,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着眼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才能最终推动国家现代化[4]。在“二元经济”转型时期,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民群体分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以此为契机推动农民現代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并进时期,这一时期需要破解的难点就是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是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加快农民群体分化促进农民市民化。农村人口逐步转化为城镇市民,城镇化因之扩展,农村人口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人地矛盾可得以缓解,农业经营逐步从分散经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农民市民化还为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持续推进提供动能,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加快农业“三区、三园、一体”建设,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供支持。农民市民化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并走出中等收入国家陷阱也将具有重要作用,这需要政府积极推动制度变革以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人口集中
  中国的改革肇始于农村,而后在全国展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连年递增,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但随之而来的卖粮难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少数有知识具有资金支持的新生代农民开启了走向城镇的旅程。外出打工的农民回乡后给农村生活带来了新的理念,主导农村的生活潮流,激发农村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的转变。先行者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逐步扩大,城镇人口集中度不断提高。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口规模逐步降低,城镇人口以及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农村人口79014万人,由于受户籍制度的制约,1978—1995年农村人口一直呈现增长趋势,到1995年,农村人口为85947万人,依然存在“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现象。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45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3517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17.92%提升至1995年的29.04%。而后由于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1995年以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逐步提高,农村人口逐年减少,从1996年的85085万人减少至2016年的58973万人。城镇人口在这一时期不断集中,从1996年的37304万人增加至2016年的7929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6年的30.48%上升至2016年的57.35%(见图1)。
  (二)城镇人口集中提升了城镇就业能力和城镇规模
  城镇人口集中降低了企业搜寻成本,推动了产业集聚,更利于生产要素在产业园区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产业集聚促进社会分工和外溢效应的扩散,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社会就业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就业人口呈现增加趋势,从1978年的30638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49039万人;1998年以后,农村就业人口逐年降低,从1998年的49021万人减少至2016年的36175万人。城镇就业人口逐年增加,从1978年的9514万人增加到1997年的20781万人,城镇就业人口所占比重从23.69%增加至29.76%;从1998年始,城镇就业人口快速增加,从21616万人增加至2016年的41428万人,城镇就业人口所占比重从30.60%增加至53.38%(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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