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叙事”的诗性与浪漫

时间:2022-03-11 09:31: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一、现代文学的乡土叙事居然延续到了70后作家海飞,吊诡或怪异乎?


  乡土叙事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应该是一个庞大的存在,鲁迅以降,大家比比皆是,比如沈从文、赵树理、柳青、浩然;1980年代更是涌现出一批中青年作家,在“寻根文学”之后以各自的风格持续着对乡村不同历史,以及现实的回想与书写,甚至可以说已经固化为了一种资源极其丰富与浑厚的文学传统,或者建构了一条宽广雄壮的文学叙事脉络。五四以来,一个世纪之久,西方数十种哲学与文学,或者思想之思潮几度漫卷中国思想文化与文学艺术,却不曾撼动乡土叙事的根本之一二。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余年,是中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时期,城市的影响力与感染力是难以估量和想象的;而乡村则被迅速边缘化,其凋敝的速度与程度也是惊人的。尤其是城市文化,近二十年来更是色彩斑斓、花样翻新、思潮云涌;但是,文学的“城市叙事”似乎一直没能建构起来,至今面目模糊不清。1980年代的“改革文学”和1990年代末的“底层叙事”都写了城市生活,但肯定无法称之为“城市叙事”。能称之为“城市叙事”的应该是一直坚持写上海这个城市的历史与现实的王安忆和近期因写《繁花》而获茅盾文学奖的金宇澄,以及60后的一批新生代作家;当然,早期的茅盾的《子夜》和稍晚的周而复的《上海的早晨》,那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叙事”,只是这类作家与作品数量太少。
  何以如此?当是一个复杂的存在,可能与中国是以农业为主体的社会有关,作家多数来自乡村,真正出身于城市,然后成为作家的相对要少许多。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以及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陕西作家贾平凹,他们都来自乡村;但细究起来,他们在乡村的年头都不多,不过二十年左右。在城市里居住下来后,再回到乡村已经有了很大的客情成分,或省亲,或小住,与他们在城市的情形全然不同。综观他们的创作,基本上是乡土叙事,无论是现实的,还是历史的,尤其是他们的重要作品无一例外。不要小看了这二十年,正是这二十年,决定了他们未来写作的内容与方向,成为他们永不枯竭的文学叙事的源泉。无数作家创作经历都证明,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与经历影响着他们一生的写作。
  然而,这样的状况居然延续到了隔了数代的70后作家海飞,不能不说有点吊诡和怪异。海飞近年来广受好评的小说《麻雀》《捕风者》(中篇)、《向延安》《回家》《惊蛰》(长篇),从题材或文学类型论,更接近军事与谍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引起文学界足够重视的散文与短篇小说却是纯正的乡土叙事。我当然知道海飞十八岁当兵之前一直生活在乡村;但他在城市生活的年头已经超越了在乡村生活的时间。在城市里,甚至包括早期的县城,吸引海飞思想与眼球的东西一定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他还是不自觉地接续了近百年中国文学乡土叙事的烟火与文脉,在他早期的这批散文与短篇小说中进行了他独特的、极富诗性与浪漫情怀的“乡土叙事”。这可以说是一个值得关注与研究的现象。

二、“乡土叙事”与“乡村叙事”辨


  其实我不太喜欢“乡土”这个词,我觉得“乡村”可能更好一些,什么原因不很清楚。为此,我专门重读了费孝通七十年前的《乡土中国》一书。费老认为,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在四川的山区种梯田的地方,可能有这类情形,大多的农民是聚村而居。其原因有四: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是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方便;三是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①。费老所概括的这几个方面似乎更接近我对“乡村”这一概念的感觉与认知,因为它是具体的,也是具象的,让我想象出了中国“乡村”生活的本源与底色,甚至生命的状态与哲学。但是,近百年来,中国文学学界,也包括当下文学学界,更多的还是使用“乡土叙事”这个概念,这显然与现代文学的学术研究的历史延续及对当代文学的持续影响有关。而我则觉得“乡村”更亲近,它的空间的逼仄可能更接近普通人的性情?或者,我觉得“乡土”似乎沾染了些许的哲学意味,而“乡村”则更文学与艺术。是故,我在这篇关于作家海飞的散文与短篇小说的笔记里选择了“乡村叙事”的概念,在“乡村叙事”里讨论才让我觉得更容易接近真实的海飞,甚至海飞的散文与短篇小说。

三、凡高之于阿尔勒与海飞之于丹桂房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卧铺里的鱼》,尤其是其中的散文的时候,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画家梵高。海飞与梵高当然没关系,但俩人似乎在某些层面既有外表的相像,也有内在的关联,这些近似的东西让我产生着似是而非的想象。关于梵高,我读过很多著作,当然,最让我激动不已的是早年读过的欧文·斯通的《梵高传》。近日又读了英国年轻的艺术评论家威尔·贡培兹的《现代艺术150年》,其中有一段关于梵高的论述,虽然简略,却将梵高人生与艺术的轨迹描述得异常清晰与透彻。这本书的语言与叙述是我喜欢的,一本美术史论却写成的文学性很强的散文,简直就是我心中文学批评的理想范本。
  梵高是荷兰人,艺术交易的物质主义让他产生了幻灭感,他问弟弟提奥,“我干什么合适呢?”提奥的答复却是预言性的:成为一名艺术家。学习绘画五年后,在弟弟提奥的建议下,凡高来到了法国巴黎,并看到了印象派艺术家的作品,凡高被他们的色彩,以及厚涂技法所迷惑,一时间竟应接不暇,但他却顿悟了。还是提奥的建议,梵高前往法国南部的单纯而美丽的阿尔勒小镇,在金黄的田野里,他发现了与北方完全不同的太阳的光芒制造出的强烈色彩,这让他激动不已,创作的热情突然暴发,无法扼制,他居然在短短的十四個月里绘制出两百余幅作品,包括诸多代表作。梵高显然超越了印象派艺术家,他描绘的是他的所见之感受,而不是印象派的印象,甚至景象;为此,他不惜扭曲笔下的形象,用夸张的方法来达至他想象的主观的艺术效果。咖啡馆、树木、寝室、农民、向日葵、夜晚的星空、田野里奔走的人和太阳,等等,这些日常生活里平凡的物象与场景都成为梵高笔下的描绘的物象,梵高以表现主义的方法让这些扭曲夸张的形象走向未来难以企及的现代艺术的高度。

推荐访问:叙事|的诗|乡村|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