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进从严新时代 踏上治党新征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委各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各项体系,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前进方向,要努力落实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奋力开创新局面,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区机关落到实处。
二、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建立。
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上级党组织对党委(党组)的监督有利于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政治生态状况,增强监督实效性,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三、坚持学习和宣传各项条例。
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定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解读,使各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全面掌握、严格遵守和执行。搭建“丰富载体”,促进入脑入心。开展党员干部以及党务干部培训等载体和方式,认真组织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机关党建工作的始终,促进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规范有效、更加坚强有力。
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要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攻治担当,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提高展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