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汉诗》组织七位诗人进藏。有一天在从拉萨去纳木错的路上,我们在花花绿绿的贴纸上写下了很多句子,一路贴在电线杆、石头、木栅栏和桥墩上。我写的一句“牛羊分散,拒绝统一”,诗人毛子是在一个朋友的朋友圈里看到的,当时他还不认识我。后来他跟李以亮打听我,李以亮说我不写诗,但毛子说:“能写下这个句子,就说明他是一个诗人。”这番话是两年后毛子跟我说起的,但这并非为了说明他对我的认可,而是我们最早的接触——他第一次接触我;而我第一次接触他是在去年恩施的一个活动上,那天下午他在夕阳中赶到巴东的大面山上——第一眼我把他当成了诗人余怒。
那时候的毛子,在获得扬子江诗歌奖和屈原诗歌金奖之后,又斩获了闻一多诗歌奖,在湖北乃至中国诗坛风头正健——虽然也有不少人说他写的一直都很主流,“诗歌也没有那么好”。不过,深居于中国四线小城却走到了诗坛一线的他,从那时也或许更早的时间却产生了一种越来越深刻的危机感,他写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满意,焦虑显而易见,他失眠,甚至靠吃安眠药才能睡着觉。这关乎诗歌,更关乎他日益感受到的生命状态与写作的关系,就像他在一首诗中所写:可一旦说出,就减轻,就泄露/说,是多么轻佻的事啊//介于两难,我把写作视为切割/我把说出的,重新放入/沉默之中。
时隔一年,今年6月我和张执浩、毛子又去了一趟巴东,还是住在那家酒店,我和毛子住一个房间。聊天到夜里两三点,毛子临睡前吃了一颗安眠药,然后我们各自沉沉睡去。第二天醒来,发现毛子不见了,我大吃一惊,等到处找他时,却发现他正蜷缩在床铺最里侧——他的头和脚竟然颠倒了一百八十度,颈椎有问题的他也不用枕头,两只枕头正躺在他的脚后。把说出的重新放入沉默之中,也就意味着把说出的重新放入述说的这具身体,我看着那皱巴巴的床单,就像看到了“说出的”被放入“沉默”之后的挣扎。
对于写作应该有的一个警惕在于,在写得顺风顺水的时候要看到“顺”中的某种惯性——对自我的模仿,那可能意味着技艺的成熟和自我风格的形成,但更多的则可能意味着“我”的消失和对“他们”的顺从。讨巧式的写作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至今还拥有广阔无垠的市场空间,对于早已沦为小众阅读的诗歌来说也一样。事实上我并非是说毛子的诗歌已经实现了对这种嫌疑的规避,但是我看到了他对这种嫌疑的警惕,他写得少了,有时候干脆就不写了。在中国式的追求创作量和创作质量的悖论中,我依然相信的是写得少很有可能也是写得好的一个门槛——但这并非是刻意为之。
今年春天,我去宜昌给毛子做一个访谈,那天晚上我住在他家中——准确说是住在客厅边隔断出来的一个小睡间,睡在他平时睡的靠窗的那张小床上,窗外是一座越来越繁华的江城,窗内是他的小床和床头的一排书架:阿甘本、茨维塔耶娃、汉娜·阿伦特、荷尔德林、保罗·策兰……我似乎理解了他的危机感。头天晚上,听说我的杯子丟在了火车上,第二天毛子早早下楼给我买了一个绿色的不锈钢保温杯——就像一枚炮弹,冲洗后泡上茶,于是我就跟他一样,提着保温杯随他前往宜都老家。回来后,那个杯子我再也没用过,不是不好,是我不习惯提着杯子到处走。现在那个绿色的杯子就摆在我的桌子上,越来越像一枚炮弹。我喜欢炮弹,是因为我喜欢炮弹爆炸之前的沉默。
尽管年龄相差20岁,但相似的家庭出身使我和毛子有许多共同的话题,譬如政治、历史、旅行和台湾,譬如女人,每次我们都可以聊到深夜。而更相似的是,我们都有着早年的乡村生活记忆的图景,也都有着曾经很差的学习成绩。跟我一样的是,他的数理化和英语也都很糟糕,只有语文比较好;但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没想到他的成绩会那么差——高考时数学是0分、外语是6分,只有语文成绩全校最高。
没考上大学的他,在会计学校和技校之间选择了后者,在学了两年钳工后被分到宜都农机厂做了一名车工。不过对于怀揣浪漫念头的毛子来说,整天在弥漫噪音、灰尘、柴油的车间做同样的铸件、做完一天鼻孔里都是黑的,这种生活不啻于折磨,于是觉得搞一辈子也没什么意思的他,经常泡假条、旷工。1986年宜都刚成立的史料办公室,想把他抽调去搞写作,但他那当兵出身的厂长无比传统,在改革开放的当时,他连工人戴手表都看不惯,他不同意抽调毛子:“即使你会开飞机,我还是让你拖板车。”血气方刚的毛子一怒之下把套筒、扳手等工具扔进粪池里,再也没去上班,厂里最后把他除了名。
毫不夸张地说,接下来的这一段岁月,如果说在其他同龄人身上显示的是“时间”的话,那么在他身上作用出来的则可称为“传奇”。以我还算见闻广阔的阅历而言,在众多当代诗人身上,像毛子这样从其经历中随举一例即是孤例的人真可谓并不多见,但因为篇幅,这里不再详述他的这些经历。当然,在这一段南来北往的辗转和流浪中,毛子怀里揣着的除了远方还有诗歌,又或者说,对一个向往诗歌却还不太明白诗歌为何物的年轻人而言,远方就是他的诗歌。早年生活在毛子身上所烙下的绝不只是苦难和见闻,甚至已内化成了他的一种人格。就像上次我跟别人介绍说毛子喜欢住宾馆,即使在老家,他有时候也会去宾馆开个房间,毛子马上纠正说是“旅馆”,“宾馆”这个稍显现代却又不像“酒店”和“饭店”那么当代的词语,远不如“旅馆”更能概括他的情结,又或者说这个他早年在南来北往的谋生道路上不断安营扎寨的处所,更接近他的流浪型气质。
毛子对人很热情,尤其是对他看重的朋友更热情。他表达热情的方式之一,就是邀请对方到他所在的宜昌或宜都去游玩。或许在潜意识中,他觉得游玩是一种很隆重的招待,就像他对自己所安排的“在路上”的那种感觉一样,本质上他或许认为这是最接近生命真相的一个路径。这种流浪式的人格,或许让他在骨子里自认为还很年轻,让他自觉比同龄的一些诗人要稍逊一筹。这个“逊”并不全是指诗歌成就,更多的是诗龄和诗歌经历。
毛子的诗歌是望着像张执浩、陈先发、余笑忠等六0后诗人的项背成长起来的,甚至是在朵渔等很多成名已久的七0后诗人面前,他也仍然觉得是一个“后辈诗人”。
尽管最早接触新诗是在高中,但毛子当时的兴趣主要是小说,直到有一次他在新华书店翻到了雷抒雁写张志新的诗歌《小草在歌唱》,看后全身发抖——这是诗歌第一次带给他生理性的感受。不过他也承认当时对诗歌的认识很含混,但从雷抒雁开始,到顾城、北岛,再到他的邻居李燕翔,他离诗歌越来越近。他第一次投稿是给《湖北青年》,“诗不像诗,散文不像散文,就是心灵体会”。他真正动笔写诗,发现自己是一个诗歌爱好者,是在进入工厂时。那时顾城在他心目中就是神,他的梦想就是弄到一张顾城的照片贴在床头。后来他认识了宜都一些写诗的朋友,一起成立了“傻孩子文学社”。也是在那个时候,毛子在《诗歌报》读到海子,一下子就迷恋上海子——他的诗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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