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员3篇

时间:2022-03-09 08:15:3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3篇

  01

  为进一步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促进我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特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卡券、旅游、装修等。

  3.不接受可能对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金。

  4.不承包不投资入股工程,不说情不介绍工程不充当“保护伞”。

  5.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6.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7.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外出学习考察,不带问题,没有目的,没有学习成果(学习考察报告),对工作没有明显促进的。

  8.不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职务):

  时 间:

  02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公司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行政办管理人员。

  二、 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 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威信,执行党总支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 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

  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把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切实抓好项目规划和申报。组织好项目村组,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项目;按有关规定的权限,上报上级进行立项和审批,扶贫项目一经审批确定,任何项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计划、资金和建设内容。

  二、切实抓好项目管理。抓好项目管理,成立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好项目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种资料档案、数据档案、图像档案都分类立卷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派出技术人员现场监理,保证工程质量。

  三、切实抓好项目监督。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切实抓好项目公示、公告。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项目标志碑,长期接受贫困群众监督。

  五、切实抓好项目监测。制定项目进度定期收集制度,及时做好进度收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六、切实抓好项目后续管理。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后,遵循群用、群管原则,由镇村牵头,村民小组长召集,召开群众会,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或村规民约,加强对建成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扶贫项目的长期效益。

  七、切实抓好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保证扶贫财政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封闭运行。二是扶贫财政资金采取县级报帐制管理。按报帐制的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杜绝挤占、拉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八、切实抓好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建立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对竣工项目进行检查,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总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初验,防止和杜绝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九、在扶贫项目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的作用,不直接实施扶贫开发项目。

  十、严肃扶贫项目组织管理纪律。(一)不接受项目施工单位请吃、请玩;不接受项目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卷、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施工单位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参加项目施工单位邀请的娱乐活动和及公务考察为名的游山玩水。(二)不向项目施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借用、租用项目施工单位的交通、通信工具等物品;不参加项目施工单位举办的任何庆祝活动。(三)不安排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承包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不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十一、严格遵守以上廉政建设承诺书的条款,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签章)*****人民政府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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