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大量的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可以看出,在发达的手工业与日渐成熟的商品贸易影响下,金银器在宋元时代已经形成一个成熟且独立的制造、销售体系,此时是金银器皿从皇家贵族走向民间、从单纯模仿到形成中原本土特色并逐渐成熟的时代。与宋代正统中原文化不同,元代是少数民族统治政权,因便于携带、坚固不易碎的特点,草原游牧民族对于金银器一向钟爱有加,官方大力发展金银器制造业,然而许多制造器物的工匠又是南宋遗民,北方草原民族的粗狂豪情和南方手工业的精巧细致得到巧妙结合。文章以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安徽窖藏出土的几件金银酒器为例,探究元代金银器为我们展现出的不同民族文化相融合的气象,并试图通过这个窖藏还原一个盛大的元代宫廷筵席场面。
关键词:元金银酒器;安徽窖藏;宫廷
1 中国宋元以前金银器概况以及宋元金银器皿简述
先秦时期,金银主要以青铜器上的错金银装饰和首饰的形式出现。两汉及魏晋时期出现金印、金饼、金银造像等制品,但大多体量较小,不是器物、器皿类,加之金印、金饼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限制,大部分出于御赐,因此流通于市面上的很少。中国古代金银器第一个辉煌期当属唐代,这时金银才逐渐以独立器物的形式大量出现,考古发现中出土了大量美轮美奂、巧夺天工的金银器制品,这与当时强盛的国力、繁荣的文化与贸易交流是紧密联系的。在当时,一方面金银制品(食器、酒器、首饰等)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限制,制造者均出自官方,使用者则是皇亲贵胄等社会地位很高的人,因此器物都深具皇家贵族气派;另一方面,唐代是中国历史长河中空前绝后的开放与融合的时代,统治者开明的治国理念使得繁盛的丝绸之路将大量外来的金银制品带入中原,成为上流社会人们竞相追逐的“流行潮品”,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西域的手工业匠人融入到中原腹地,这便使我们自身的产品也会带有舶来品的气息。
宋元时期虽战事频发,但商品经济、手工业等方面迅速发展,社会等级界线开始模糊,金银器的使用范围逐渐趋于自由,不再是王公贵族独享的奢华,而是日益商品化、生活化,逐渐从上流社会进入到了酒楼菜馆以及家境殷实的百姓人家,制作精良的器物甚至成为家居陈设,从实用器升级为艺术品。宋代周煇《清波杂志》卷四茶器条:“长沙匠者造茶器极精致,工直之厚,等所用白银之数,士大夫家多有之,寘几案间,但知以奢靡相夸,初不常用也。”又吴自牧《梦粱录》卷十六“茶肆”一节对金银器皿商品化有更为详细的描写:“杭都如康、沈、施厨等酒楼店,及荐桥丰禾坊王家酒店、闇门外郑厨分茶酒肆,俱用全桌银器皿沽卖。”元世祖忽必烈还专下诏令曰:“金银系民间通行之物……今后听民间从便交易。”《元史·何荣组传》中记载:“……(何)荣祖身至大官,而僦地以居,饮器用青瓷杯。中宮闻之,赐以上尊及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二万五千贯,俾置器买宅,以旌其廉。”[1]何荣祖(1221—1299)是忽必烈朝的宰相,先后出任尚书右丞、中书右丞、中书省平章政事、昭文馆大学士等职,死后被追封赵国公。他虽身居要职,却仍旧用青瓷杯,皇后知道后并没有直接赏赐器物,而是赏赐上尊酒以及大量金银纸钞让他置器买宅,这其中的“器”指的应是金银器无疑,可见金银器皿在蒙古统治者心里的地位高于瓷器,并且在当时已是随意买卖的商品了。
元代的江浙行省、湖广行省和云南行省都有很高的黄金产量,最高年产量3万两左右,比宋代几乎高出一倍。银矿集中在云南和江西等地,据天历元年(1328)统计,全国产银锭1551锭又11两,按每锭50两计,共7.7651万两,按照元代执行“大抵以十分之二输官”的概率推算,可知当年全国白银产量约在25.8537万两,较北宋时期有显著提高[2]。因此,金银产量增加,金银器皿的数量随之陡增,适用范围也逐渐扩大。除墓葬中出土大量金银器物外,窖藏发现也层出不穷,遍布南北,可见金银器皿已成为先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金银酒器的普及在元墓壁画中有更加具体的体现,山西屯留元墓西壁的《侍女备酒图》(图1)中一侍女手端盘盏一副,另一侍女手持长颈壶,身后桌面上有马盂、海棠式盘,盘中放置两盏等一系列酒具。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元墓壁画里《夫妻对坐图》(图2)中男主人身后的侍从手持马盂,应是为主人斟酒使用。陕西蒲城元墓壁画中的《主人对坐图》(图3)为我们更加完整地展现了元代贵族的生活场景,主人端坐于屏风前,左右各一侍者,侍者身后的高几上放置盘盏、匜、酒壶等。壁画中出现的这些器物在本文介绍的安徽出土元代窖藏金银酒器中均有发现。
2 安徽出土元代窖藏金银酒器
1955年10月,在安徽省合肥市小南门内距离原孔庙大成殿约3.5米的地方,一颗直径约0.45米的古槐树的树根底部发现一个用铜盘覆盖的陶瓮,后经过考古队员的发掘,出土了一批精美的、保存十分完好的元代金银酒器。陶瓮内最下层是盖部与底部相叠放的银果盒,中间颠倒相错放置9个银壶,银壶之间的空隙处是用金蝶、金杯、银碟、银杯、银匜、银碗、银勺等体积较小的器物紧密填塞,最后是以银果盒的隔层内装着55双银筷子放在最上层,总计102件。瓮口用一个很大的铜盘紧密覆盖着,铜盘的底部和大树树根紧密结合[3]。金器出土时金光夺目,银器表面均氧化,经考古人员清洗除锈后,白光熠熠,焕然一新。出土器物表面几乎没有使用痕迹,好似刚刚打造完成就被埋藏一样。
这批器物除银果盒表面錾刻有精美繁复的花纹之外,其他器物均光素无纹,表面隐约可见斑斑点点的细小锤揲痕迹,部分器物上刻有“章仲英造”(图4)“至顺癸酉”“庐州丁铺”(图5)的铭文,明确了这批器物是元文宗至顺四年(1333)庐州丁铺所造,制造者是名为章仲英的匠师。
我们可以将这批器物简单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类是酒具类,包括饮酒器与贮酒器(包括斟酒器)。饮酒器包括酒杯与酒盏:“章仲英造”海棠式金卮杯(金盏)1对,海棠式银卮杯(银盏)1对,银卮杯(银盏)1对,“章仲英造”金盏1对,银盏1对。贮酒器类(包括斟酒器)有马盂、酒瓶、酒樽、勺等:银马盂6件,“章仲英造”银玉壶春瓶5件(其一铭曰:“九成银造重拾肆两”),银带盖玉壶春瓶4件(2件底部錾刻“至顺癸酉”,另两件底部錾刻八思巴文),铜酒樽1件,银勺1柄。
推荐访问:窖藏|酒器|元代|安徽|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