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与民族舞蹈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2-03-08 09:34:3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随着我国艺术学科的快速发展,有力的推动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就音乐和舞蹈之间的关系看,除了众所周知的以外,还有其深层的关系,不易被人们所理解。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发展历史悠久,且在传承与发展中,不断融入时代气息,也是人民智慧的结晶,因而民族音乐和舞蹈都是我国古老的艺术,从始至终二者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民族音乐能够发挥渲染民族舞蹈氛围的作用;另一方面,民族舞蹈能够增强民族音乐的感染力,使音乐和舞蹈相交融,充分彰显传统文化的艺术魅力。本文主要从民族音乐和舞蹈的特征视角着手,分析民族音乐与民族舞蹈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民族音乐 民族舞蹈 关系
  中图分类号:J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02-0075-03
  就民族音乐和舞蹈的关系而言,二者如同鱼与水,互相交融,不可分离。在演绎民族舞蹈时,音乐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音乐欣赏中,舞蹈艺术更能将音乐内涵诠释。从音乐的产生看,最早由舞蹈中产生,是舞蹈的附属品,后期得到独立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演变,音乐地位提高,对舞蹈艺术发展具有提携性作用,而二者之间具有往返可逆的关系,相互衬托和促进,这是推动我国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艺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现阶段,脱离舞蹈的音乐可独立存在,但离开音乐的舞蹈则罕见。由此可见,民族音乐和舞蹈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而相关人员有必要针对该问题做进一步研究。
  一、民族音乐和舞蹈的特征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可知,艺术起源于劳动,因而在古代劳动人民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促进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艺术的衍生,并得到持续发展。最初的音乐与舞蹈具有明确的艺术目的,即创作者在原始劳动过程中,将原市劳动的内在节律表现,逐渐形成民族音乐的形式。从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发展看,更具艺术魅力和情感表现性。由于民族舞蹈是基于肢体语言的,因而被称之为“一切语言之母”。纵观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其具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一方面,具有广泛性、自娱性的特点。民族音乐和舞蹈是在劳动人民的劳动过程中而产生,可发挥消除疲劳、娱乐身心的作用,独具艺术魅力。在众多的民族音乐和舞蹈演绎中,群众自发组织形式为主,因而更具群众基础,这是民族音乐和舞蹈经久不衰的重要表现力所在。以朝鲜民族的农乐舞为例,是朝鲜族人民耕作的间隙,借助扁鼓、唢呐的乐器进行即兴表演,其中锣鼓等打击乐器占主导,舞蹈随着节奏的变化而变化。该舞蹈演绎过程中,表演者都能载歌载舞,因而受众在欣赏舞蹈过程中,不能对舞者和演奏者加以明确区分。就朝鲜族的农乐舞看,其乐器类型多样,不同乐器演奏中,能够产生不同的效果。再如,山东秧歌,同样以锣鼓等打击乐器为例,这寓意着庆丰收,可彰显山东人民的豪迈、粗犷、淳朴、刚毅性格,而音乐的优美和舞蹈的亲切朴实相结合,更加映衬出山东人民乐观的态度[2]。
  另一方面,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另一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其独特的民族风格。我国是多民族聚居的国家,各民族人民的生活习惯、文化信仰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这就导致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有着鲜明的民族色彩。例如,云南地区的花灯舞,具有江南区域特色,舞蹈十分优美、轻盈,而且音乐节奏活泼,使用的乐器主要有胡琴、月琴、笛子、琵琶等,在音乐与舞蹈的演绎中,可以充分将云南的地域特色展現。傣族以孔雀舞著称,在舞蹈表演过程中,有严格的程式,配合多样的手势与曼妙的姿态,可以利用肢体塑造孔雀的诸多神态、情景等,无不传递着特有的美感。因此,对于不同民族,其音乐与舞蹈表现中,具有独特的风格[3]。
  二、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之间的关系
  (一)民族音乐和舞蹈同根同源
  民族音乐与民族舞蹈具有同源性,都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原始音乐和舞蹈是不可分离的,音乐在舞蹈中孕育,而在独立发展后,其发展势头良好,对舞蹈发挥着一定的带动性作用。就中华民族的音乐艺术而言,是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部分,能够彰显中华民族的精神、情感、意志、力量、追求,其音乐形式主要有宫廷乐、文人乐、宗教乐、民间乐四种,在不同民族地区,舞蹈形式也多姿多彩。之所以说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是同根同源的,是因为从原始艺术视角,能够追溯到音乐和舞蹈之联结和分立的相关论证[4]。
  首先,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起初是联结的。其一,二者都是艺术表现形式,因而需要物质载体。从人体本身、身体之外、劳动产品等诸多视角寻找,民族音乐和舞蹈的联结都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二者都是来自人体,音乐凭借人体的喉咙,舞蹈凭借人体的肢体,在人类自身生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两种艺术逐渐融合。其二,从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联结的形式要素看,二者都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属于流动的艺术,其契合点在于节奏。无论是音乐,还是舞蹈,都是以节奏为重要依据,而节奏能够为音乐或舞蹈提供骨架,推动其艺术的演绎发展。因此,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联结共生,源于二者的艺术材料来自人体本身,受人类内在情感的驱动,使二者产生同根同源的关系。
  其次,随着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发展,二者逐渐分立,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音乐的物质媒介十分丰富,可以脱离人体本身,而舞蹈艺术则不能;二是民族舞蹈在时间和空间的统一体中衍生,而音乐艺术对空间的需求较小,为满足音乐艺术发展的需要,逐渐与舞蹈分立。从本质上讲,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的分立,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如果民族歌舞的混合型发展,必将限制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发展进程,而二者的分立,可促进艺术独立发展;另一方面,二者的分立,能够为民族音乐艺术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尽管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逐渐分立,但二者仍然并行发展,其同根同源的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5]。
  (二)民族音乐决定着舞蹈的风格与结构
  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是以不同形式而表现共同的内容,所以,在表演过程中,音乐与舞蹈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达成统一,以形成音律和谐的听觉效果。通常,民族舞蹈配合音乐而存在,根据民族音乐的风格、速度、节奏等方面,而合理选择舞蹈形式。以山东地区为例,秧歌是具有汉族民歌特色的代表,在演奏过程中,曲调活泼热闹、欢快,节奏强烈、感情热烈,能够给人一种充满爆炸力的感觉,也具有浓郁的胶东风情;蒙古族民歌,曲调绵软悠长,具有哀怨、沉思的感觉,与优美、稳健的舞蹈相配合,可给人特殊的情感体验。可见,民族音乐决定民族舞蹈的风格。从始至终,民族音乐和民族舞蹈都是共生共存的,音乐更加注重内在情感的激发,舞蹈更加注重对形体的塑造设计,这都是民族歌舞艺术得以充分展现的重要条件。受民族音乐风格的限制,民族舞蹈作为形体动作的补充,其结构取决于民族音乐的节奏、韵律等。正所谓,音乐是舞蹈的灵魂,与民族舞蹈相对而言,民族音乐更具主导性作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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