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一、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必须承担的责任
1、领导班子对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成员实施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负责对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
3、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党政纪条规,身正行端,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准利用其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谋私利。
4、主要领导要确保班子成员无人因违反党政纪条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追究。
5、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岗位目标管理。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遇事集体会办、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凡应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应做到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2、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3、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公务接待费、通讯费用等方面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无违规行为发生。
4、切实做好纠风治乱工作,防止和纠正所在单位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刁难群众等问题。
5、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本责任书由局党委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及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调整领导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反党政纪条规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党委(纪检组)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zz县卫生局委员会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一、党委成员责任内容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2、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面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分管部门和单位一项重大内容抓紧抓好,始终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委成员、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分管的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6、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委自身廉洁公开承诺,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3-55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7、每年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县卫生局委员会**县卫生局党委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宁波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责任书,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改进作风行风,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责任对象
中心所有科室及下延公立服务站。
三、责任内容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室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科室长负责制,抓好管好科室队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防患于未然。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六个严禁”、“20条措施”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认真执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对违纪违法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上级关于“清廉医院”建设各项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五)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本单位基建工程、药品器械设备采购、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重要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措施,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院务公开工作。
(六)组织开展廉政责任检查。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包括重大行风案件)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自查自纠,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纠风工作的各项责任内容。
五、责任追究
责任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使科室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将依据《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六、其他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续签日止。责任书式两份,责任领导和责任对象各执一份。责任对象如调离现岗位,接由继任人从任职时间起承担责任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全年反腐败任务落实,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总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贯彻市委、市纪委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本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
五、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信访,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对信访举报的调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与处理。
七、对本部门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等,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和市总机关党委各备一份。
分管领导(签名):
市总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原则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发[**]17号,县向省政府申请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并于**年11月30日获得批准。
为完×××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的任务目标,确保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乡党委、政府特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立即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做好本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做好本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个人交纳部分的收缴等工作,监督本村合作医疗的运转情况。
2、认真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宣传车、向农民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口号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愿参加。
3、要立足于宣传教育,让群众自己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严禁强制农民参加,把好事办好。
4、协助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与自愿参加的农民签订协议书。
5、做好本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调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准确及时。
6、负责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交纳部分的收缴、上解等工作。
7、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与报告。
8、做好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与奖励
1、从**年3月20日至**年3月22日,集中3天的时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和各项准备工作。*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乡政府予以表彰。
中共**乡委员会
(签字)
**乡人民政府
村党支部
(签字)
村委会
**年3月20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6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尤权书记“五抓五看”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发〔2015〕52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县委《光泽县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光泽县关于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光委发[2016]7号),为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发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住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纪委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和反对“四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4.注重源头预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与要
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
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王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实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探索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不作为、乱作为和侵权渎职行为发生。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7.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学习,并将廉政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切实保证廉政教育全覆盖。
(二)纪委承担监督责任。乡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要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责任落实。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党组织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行为。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出差、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既坚决查处领导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工作,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程序,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
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失职失责问题,要实行问责,既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严肃追究相关纪委和各村(场)纪检委员的责任。
(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儆到“四个亲自”,当好廉洁表率。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尤其是可能出现职能交叉、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4.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主动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住。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责任制检查考核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并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开展述责述廉,将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向党组织作出报告。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同时,结合岗位职责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五)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认真抓好省、市、县三级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按照整改工作任务要求,逐步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提出细化整改方案,每个细化整改方案都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3.整改方案和即知即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乡党委、乡纪委。
三、责任考核
1.认真落实常态化“双报告”制度,年底前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乡直单位负责人、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3.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1.对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将按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光委发〔2014〕4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实施细则》(光纪〔2014〕45号),对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予以“一票否决”。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纳入全乡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对连续两年考评名次在倒数两名的党组织,由乡主要领导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约谈。
乡党政主要领导: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