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5篇

时间:2023-08-25 15:25:02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内容。为规范本县农村集体所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5篇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规范本县农村集体所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文件要求,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资金到位28445.42万元,全年使用资金28445.42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征地拆迁补偿

  (四)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拟定集体土地的项目征收、征用、调查、补偿、拆迁、安置的相关事宜。负责做好征地安置人口核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安置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数据上传整理归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征地拆迁时间1年。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项目补偿完成率100%,改善拆迁对象生活条件。

  (3)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及时

  (4)经济效益指标。改善拆迁对象家庭收入。

  (5)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带动全县发展。

  (6)生态效益指标。改善城市面容面貌

  (7)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0号政府综合楼7楼,单位负责人:陈继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T,机构类型:机关。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xx〕246号)文件要求,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设计变更。

  (三)项目内容

  为确保《关于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快速推动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泸定县高速路连接点拥堵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使用政府性基金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3,266.35万元。

  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为改善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缓解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将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接线二期建设项目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范围

  对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

  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

  5.《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xx〕14号);

  6.《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xx〕157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财〔20xx〕157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4.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28.00分。

  3.项目完成:含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和完成时效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18.00分。

  4.项目绩效:含社会效益和受益群体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3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对旧城的更新改造与雅康高速泸定互通链的修筑,大大改善了泸定县与雅康高速连接线道路通行状况,有效缓解了白日坝彩虹大桥处的交通拥堵现状,提高了泸定县人民的幸福感,提高了交通便利程度,促进了泸定县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00分,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立项

  二级指标“项目依据”下设两个三级指标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及连接线是泸定范围内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唯一通道,连接线一期工程将原设计泸定连接线延伸至泸定县彩虹桥头,利用两侧桥头进行交通分、汇流至泸定县城和国道318线。由于彩虹桥两侧桥头平交口平面技术指标低且受地形限制加宽改造困难,该处已成为上、下雅康高速公路的严重拥堵点。为缓解连接线通行压力,提高上、下雅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须开展雅康高速公路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旧城改造拆迁工程。

  2.程序严密性

  20xx年9月10日,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的请示》(泸住建〔20xx〕177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作出请示,申请开展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为涉及范围延安路东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560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460号、西至泸桥镇延安路路边、东至山边)和延安路西侧(北至泸桥镇延安路407号,南至泸桥镇延安路389号)以及路逸汽修厂全部建筑、州财政局地块地上建筑物。

  20xx年10月22日,泸定县人民政府《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xx〕209号),同意了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征收的请示,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二)绩效目标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该项目实施前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但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关联性不强。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6.00分。

  (三)资金投入

  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20xx年6月x日,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向泸定县人民政府请示预拨第一批拆迁安置补助款2,000.00万元——《泸定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关于拨付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资金的请示》(泸住建〔20xx〕109号);而后根据评估机构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确定好的房屋评估价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泸定县泸桥镇人民政府根据《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城市规划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好的征收补偿费用和房屋重置价值,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资金,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向财政申报预算并进行资金的拨付。

  指标分为8.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8.00分。

  (四)资金管理

  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财政已下达指标32,663,476.94元,实际到位资金32,663,476.9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预算完成率

  该项目财政已下达预算32,663,476.94元,项目实际支出为32,663,476.94元,预算完成率为100.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也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地方:

  20xx年12月31#凭证,支付了旧城改造拆迁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组织实施

  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汇编基本完整,健全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依据《泸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雅康高速泸定互通连接线二期工程建设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请示的批复》(泸府函〔20xx〕209号)文件组织实施该项目,该项目的执行基本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资金拨付等资料齐全并及时进行了归档。

  3.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准确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此处扣4.00分。

  指标分为16.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2.00分。

  (六)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

  二级指标“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分别下设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计划当年征收土地面积4200.23㎡,征收房屋面积8228.15㎡,涉及搬迁住户20户,实际完成了房屋拆除数量22户,拆除面积8577.31㎡,实际完成征收土地面积5827.50㎡,截至评价日尚未接到相关投诉事项。

  指标分为12.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2.00分。

  (七)完成时效

  二级指标“完成时效”下设三级指标完成及时性。

  该项目计划20xx年底完成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工作,20xx年12月3

  日,完成了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最后一笔款项的支付工作。

  指标分为6.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6.00分。

  (八)社会效益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实现拆迁和安置的有序衔接、推动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20xx年度住建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完成了拆迁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拆迁补偿工作,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泸定县城市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组织系统,加快城镇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为全域旅游城市发展提供基础,完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居民居住幸福指数。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九)受益群体满意度

  二级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下设三级指标:各相关主体满意度。

  经过评价组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1份,综合满意度为99.64%。

  指标分为1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0.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拆迁补偿资金使用时,用补偿资金支付了项目法律顾问费80,000.00元。

  (二)项目自评不够规范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但项目产出情况自评不够完整,流于形式,且未量化进行评分。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

  该项目质量指标指标值设定:依法完成20户房屋征拆工作,指标值设定不够规范,所设指标值与质量指标无关联关系。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执行的有效和合规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针对“项目自评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将绩效指标、指标值、绩效管理的相关知识及时灌输至相关人员,提高单位人员绩效管理和自评水平,在对项目进行自评时,评价得出合理的分数。

  (三)针对“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的建设。明确单位绩效管理的目的、意义,以及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促进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产出和效益指标。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篇3

  一、部门概况

  (一)20xx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集中攻坚,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区17个项目征地拆迁扫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各类项目征地公告,及时上报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的各类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确保及时供地,助推经济发展。初步预计,20xx年将完成40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将征收土地4200多亩,拆迁房屋810栋,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xx年经费共支出64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4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xx年单位收入预算数563.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34万元,非税收入500万元。

  3、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主要包括“三公”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支出、办公用品消费支出、扶贫资支出、工作经费支出等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xx年预算数为348.40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9万元。

  (二)专项支出:20xx年预算数为214.94万元,系本单位为完成项目监管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文件起草、调研、报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7万元,比20xx年增加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四)关于20xx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20xx年收入预算数563.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34万元,非税收入500万元,比20xx年增加34.1万元,主要原因是:1、工资增加2、扶贫资金增加。

  (五)关于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0xx年预算拨款63.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3.34万元。

  (六)关于20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各类项目征迁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二是制定与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进一步增强补偿安置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全力构建依法征迁工作体制。

  三是开展征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2次,进一步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全力构建高效征迁工作机制。

  四是及时排查与有效处理征地拆迁类的信访事项与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建工会等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娄底市征地拆迁处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了以下整体目标:

  1、全力服务经济发展。组织市、区两级征迁部门依法完成征迁工作任务的项目达57个,征收土地9089.08亩,完成房屋协议717栋,房屋倒地893栋,迁坟11794冢,确保了项目用地需求,助推“七个三年行动计划”,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落实到实处,突出实效。

  一是抓好了实施项目征地的保障要素。坚决杜绝“三边”项目工程(边报批、边征迁、边施工),各类项目必须具备4个条件才实施征迁工作,即:项目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征迁资金预存到位、安置方案落实到位、征迁方案审批到位;

  二是抓政策刚性执行,确保各类项目按“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的要求进行补偿安置;

  三是抓重大问题的会审,及时排查与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典型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公示,将征地拆迁丈量资料与补偿安置在乡、村、组进行“三榜公示”,把征地拆迁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与“民生工程”。

  2、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监督用地单位将征迁补偿安置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征迁对象。二是切实做好了20xx多名征迁人选择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工作,破解安置滞后的局面,确保拆迁人的居住权。三是切实做好市本级15000多名失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3、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一是集中化解了2批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积案7起。二是建立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形成征地拆迁矛盾调处齐抓共管的局面。

  4、全力推进廉政建设。一是推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三榜公示”制度,将征地拆迁处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构建廉政征迁机制。二是推行征地拆迁“七不准”制度,坚决防控征迁廉政风险点。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娄底市征地拆迁处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总体评价

  1、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市征地拆迁处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聚焦工作责任与工作目标,监督、管理与指导征迁工作,截止至12月底之前,市本级完成土地协议9089.08亩,完成房屋协议717栋,房屋倒地893栋,迁坟11794冢。其中娄星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40个,清零项目25个,完成土地协议4236.78亩,完成房屋协议428栋,房屋倒地683栋,迁坟3581冢,完成个案协议40个,完成个案拆除13个;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中心实施了17个项目,完成土地协议4852.3亩,完成房屋协议289栋,房屋倒地210栋,迁坟8213冢,清表腾地3693.49亩。另外,我处建立了专班小组,督促用地单位按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确保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市征地拆迁处20xx年还对市中心城区安置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全面分类与统计,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上报市人民政府,为全力化解市中心城区安置遗留问题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2、工作亮点

  一是坚持依法依程序,坚决杜绝了违法违规征地。二是坚持推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四榜公示”制度,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征迁”。三是坚持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阶段各个环节指导、监督、管理,确保“一把尺子丈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一个标准补偿到底”。

  (三)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98.50分,全年实际执行数642万,比年初预算数563.34万元超额开支78.66万元,决算增加原因为:

  1、扶贫开支增加;2、人员工资增加。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有待提高,未安排专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未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议

  1、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控制率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2、加强队伍建设,培养财政支出绩效意识,主动、自觉学习绩效评价相关知识和技术,委派专人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强重点支出项目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资金按计划进度使用,业务按既定方案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征地拆迁处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部署,全面领会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土地征收作出重大调整的决策部署,精准实施、精准发力,全面开创征地拆迁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迁工作。

  (二)主要工作指标(预计)。一是集中攻坚,全力完成市中心城区遗留征迁项目的扫尾工作。二是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各类项目征地公告,及时上报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的各类项目用地报批资料,确保及时供地,助推经济发展。初步预计,20xx年将完成40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将征收土地4200多亩,拆迁房屋810栋,有力、有序、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征迁队伍,进一步适应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新常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实施阶段的指导与管理,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各类个案的补偿,着力推动征地拆迁工作提质提档。四是进一步化解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类突出矛盾与主要问题,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2、及时组织整改。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科室并汇报给领导,督促全面整改到位。

  3、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将我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篇4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芙蓉区征收办)在编人员5人,政府雇员1人20xx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

  2、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芙蓉区征收办部门预算包括芙蓉区征收办本级预算,所属二级机构预算。芙蓉区征收办机关本级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征收管理科和综合审查科。

  3、主要职能:

  ①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②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审核征收要件,把关征收程序,编制征收补偿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办理报批备案等工作。

  ③负责与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委托合同,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征收,做好政策把关及业务培训工作。

  ④拟定并发布征收项目第一至第六公告,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配合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及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⑤负责解控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拨付征收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按《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资金管理及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征收委托合同约定拨付工作经费、评估、测绘等费用。

  ⑥负责办理征收协议审核、备案、产权注销及实施分户行政征收等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相关征收文件、资料保管工作。

  ⑦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⑧负责牵头与市征收办及业主单位办理项目征收成本结算。

  ⑨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计划

  ①聚焦征收工作提品质。围绕芙蓉区打造“现代化新长沙标杆区”总体目标,以建设自贸区、东片区、中央文化区为主线,做好政策保障、服务、协调等工作。一是提前科学谋划,做实做细前期准备工作,重点推进西龙片区、远大三路、红湖路、远大路沿线项目、自贸区建设等整体征收工作。二是树立全局思维,凝聚各方力量,对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袁家岭新华书店项目加强调度,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力争尽快扫尾清零。三是对已扫尾清零的项目进行拆除腾地、项目结算等工作,加快资金回笼进度。

  ②突出党建引领聚合力。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创新,高效推动项目进程,形成党建工作与征收工作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一是筑牢信念基石。深化党史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彰显先锋作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征收为抓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助推征收工作提质提效。三是聚焦为民办实事。做实做细做好征收政策宣传、遗留矛盾化解等工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征收业务密切融合。

  ③深化作风建设强队伍。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的征收队伍。一是锤炼过硬能力水平。加大对一线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力度,高质量举办政策培训、法律培训、实战磨炼和经验交流座谈会,进一步提高征收队伍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凝聚合力的能力。二是强化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月考评、季考核,形成常态化评先评优、奖惩兑现机制,进一步浓厚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氛围,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锻造铁的纪律作风。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芙蓉区征收办20xx年预算批复2753.65万元,全年实际到位资金312.74万元20xx实际支出12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2万元,项目支出1093.81万元20xx上年结余986.89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05.82万元,主要用于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奖金、绩效、社保和工会福利以及按体制内实有人员标准核定的办公经费等。其中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万元20xx②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7.66万元。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等,年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亦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资金总投入1093.81万元,其中①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7.15万元20xx②其他支出16.67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包括各征收棚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日常公用及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其他间接费用的解控、拨付和使用20xx单位党建经费、资产购置、咨询及劳务费用开支等20xx全年度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093.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及区财政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流程分为5个步骤:即预算布置、预算调查、预算申报、预算论证和最终预算编制。根据区财政最终批复下达的预算数向各职能科室通报,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单位日常行政开支根据我办《民主理财及财务审批程序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项支出管理程序与标准作出严格规定,设定了不同级层审批权限。专项工作支出,由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备案和经费预算,提前报条线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同样设定了不同级层审批权限。若遇预算追加,则必须向区政府报告并最终由区长审批。

  所有资产购置和委托服务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批20xx工程项目还必须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流程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经费严格预算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近两年无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费用。

  公益性岗位工资管理严格按区人社局备案核定人数和《征收办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办公室记录的各人员岗位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支付和发放。

  以上制度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并保证资金严格按计划和进度实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征收项目公告发布、征收补偿、项目结算等情况。

  区征收办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委托给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与补偿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主要项目实施流程如下:由业主单位提交征收要件,区征收办审查征收要件齐备后报区政府发布征收范围公告,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同时配合市征收办开展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经所有被征收人协商一致(或经投票、抽签、摇号等方式)选定房产地价格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入户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至市征收办备案。区政府发布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在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内,区征收办按照经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布之日)核算每户的征收补偿金额,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如期腾房,完成搬迁。征收签约期限届满,对仍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区征收办向区政府申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待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并建立征收档案后,征收项目完结。

  我办20xx年度坚持进一步推动“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廉洁征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征收补偿公平合理。实行全方位公开,严格审核项目前期手续、将项目的政策标准、征收公告、补偿结果一一公示到位,保障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坚决防范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征收工作依据政策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7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72号)等。

  区征收办日常工作遵照以上法律法规进行执行,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明确了征收工作的实施模式以及各单位的职责职能。

  在信访维稳方面,区征收办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信访接待工作方案》、《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集体会商制度》,成立信访工作小组,对于来信的处理以及来访人员的接待规定了处理方法。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区征收办固定资产共计426898.02元,其中包括通用设备300909.02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7929元以及专用设备8060元。20xx年入账配发长城电脑一台共10118元、配置长城电脑配套的奔图打印机一台共2350元、配置新进在编职工国产电脑一台共8780元、调拨出单位会议桌共8000元。

  20xx年12月区征收办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固定资产范围以及购置形式、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与维护流程。制度较为详实、适用,执行基本到位。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征收项目推进有力

  20xx年芙蓉区新启动征收项目4个,涉及征拆面积约4.3万平方米,需征收私房352户,单位14家。截至目前,已完成私房签约306户,单位12家,征收拆除面积约5000平方米,共计解控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约4.36亿元。年度内,远大二路改造项目(一期)已完成征收、拆除、腾地工作,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五里牌站点已达成协议征收签约20xx蔡锷中路两厢棚改项目(二期)已签约私房295户,单位10家,签约率87袁家岭新华书店棚改项目已签约私房11户,单位1家,签约率80%。

  (二)项目扫尾成效显著

  一是力促项目清零。重点对蔡锷中路棚改项目(一期)、黄土塘等项目一批剩余未签约户进行全面梳理、攻坚突破。由区领导、街道、征收办专人联点包户,采取定期集中调度、分类专题调度、项目一线调度等方式,找问题、定方案,专题研究,重点突破,促进了16户司法强征对象达成协议。

  二是加速拆除腾地。完成黄土塘地块、西龙路项目、远大二道路工程(一期)、轨道交通7号线五里牌站点等4个项目拆除交地工作,拆除面积约10200平方米。目前仍有蔡锷路两厢棚改项目(一期)(二期)、袁家岭新华书店项目等3个项目正在进行项目拆除和垃圾清运工作。

  三是加快项目结算。完成远大路(一期)棚改项目、芙蓉生态新城四号安置小区(一期)等9个项目结算工作,解控回笼财政资金约8085万元(黄土塘项目结算资金正在办理中)为项目后期挂牌出让、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涉征问题妥善化解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12345市民热线答复处理,妥善处理涉征信访、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工作。20xx年共接待群众电话咨询300余次、上门咨询150余次,协助办理、化解信访积案13件,12345工单25单,答复处理涉征舆情3件、信息公开64件,办理涉征诉讼案件7件,涉征领域的热点问题均得到了及时回应、妥善解决,形成了阳光公正、平稳有序的征收大环境。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一些征收项目推进难度较大,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不及预期,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建设总揽全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围绕打造“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标杆区”总体目标,依法推动芙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征收办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如下:本部门基本能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促使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擅自调项、扩项和缩项,未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基本规范,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目标。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篇5

  一、部门概况

  1、征地拆迁处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处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财务科、征地拆迁一科、征地拆迁二科、征地拆迁三科、征地拆迁四科等6个科室,定编31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我处实有在岗人数35人(其中临聘人员1名,混岗人员4名),退休人员5名。

  2、征地拆迁处单位职能概述

  (1)负责拟定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及安置标准、征地拆迁工作程序;

  (2)负责告知拟征地情况,确认拟征地结果,草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3)负责对征地拆迁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资格许可;

  (4)负责征地公告后的督促指导与监督审核:①负责确定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的时间表,并对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②督促用地单位及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缴纳至我处设立的征迁资金专户,我处按项目征迁工作进度拨付,确保征迁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严把项目征迁考核关。

  二、20xx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全年的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处的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度工作计划。

  1、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的强求,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实施各类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2、工作目标

  (1)高效做好各类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一是强化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的保障要素。即:项目获得征地批准文件,征迁资金预存到位,安置方案落实到位,征迁工作方案审定到位。二是将各类项目征地拆迁进行科学安排,实施精细化指导与监督。

  (2)严格财务管理。一是坚决推行征迁资金封闭运行机制;二是及时监督征迁资金的支付到位情况,坚决防止截留、挪用等情况出现,从源头与制度上防控风险点;三是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各类福利与津贴的发放范围与标准严格按上级财务规定执行;四是规范与控制“三公经费”。

  (3)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采取法律分类处理方式,依法解决历年来的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二是协调娄星区征迁办及经开区征迁办,快速有效处理按娄政发【20xx】1号文件实施征迁的各类项目信访问题。

  (4)切实做好文字综合、党建、工会等日常工作。

  3、具体举措

  (1)抓学习,提管理。重点抓好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全处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与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2)抓调度,提效率。由处领导带队,深入项目一线,深入基层,及时做好各类项目征地拆迁的调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3)抓廉政,提形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规定,狠抓全处干部职工的廉政建设,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征迁队伍。

  四、20xx年度整体支出情况

  20xx年经费共支出592.6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443.85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5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3万元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1.97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

  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五、财务管理状况

  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1、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①20xx年监管与指导娄星区征迁办、经开区征迁办实施了44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3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征收土地3600多亩,拆迁房屋680多栋,确保各项目用地需求,服务了经济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始终体现了“四个坚持”的工作理念:一是坚持一发程序实施,做到了依法征迁。二是坚持执行法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以人为本”。三是坚持排查与处理操作层面存在的各类突出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和谐征迁。四是坚持推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张榜公示”,以公开促公开公正,打造“阳光征迁”,做到“廉洁征迁”。五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参照娄政发【20xx】21号文件执行,切实做好社会调查工作,为下一次补偿标准调整提出科学的参考依据。

  ②根据市驻村办的安排,我处20xx年仍为涟源市龙塘镇洪界山村驻村帮扶的牵头单位,津贴提高“三率一度”与助推该村20xx年整体脱贫帮扶的牵头单位,本处35名干部职工与68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知道贫困户拓宽就业门路,发展种养殖业增加收入,开展慰问活动与临时救助,解决贫困户生活上的困难。其次,投入资金6万元,助推帮扶村进行产业结构与种植业调整,做实产业扶贫工作。第三,投入资金共计70多万元,让帮扶村17个村民小组2200多名村民用上自来水,从根本上上解决“饮水难”问题。第四,协调项目资金238万元,实施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防风险能力。第五,支持建设村级办公场地,指导帮扶村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本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表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得分13分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得5分:20xx年本单位人员编制数为31人,实际在职人数35人(其中在编在岗30人、4人为混岗人员、1人为临聘人员),在职人员控制率是(30/31)x100%=96.77%,计5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得8分:20xx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88万,20xx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1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预算数41.88万元-上年度预算数72.18万元)/上年度预算数72.18万元]x100%=-41.98%,计8分。

  (2)预算执行得分20分

  ①预算完成率得10分: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0元+年初预算529.2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元-年末结余1.01万元)/(上年结转0元+年初预算数529.2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0万元)x100%>95%,计10分。

  ②预算控制率得10分: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0元/年初预算数529.24万元)x100%=0,计10分。

  (3)预算管理得分33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得8分: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42.20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38.25)x100%>100%,计0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得8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7.9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1.88万元)x100%

推荐访问:征地补偿 绩效评价 报告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怎么写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范文 征地补偿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征地补偿绩效目标 征地绩效考核办法 征地补偿评估报告 征地拆迁绩效指标 征收补偿款绩效自评表 征收拆迁补偿项目绩效申报表 征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