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6篇

时间:2023-11-12 15:10:02 党课下载 来源:网友投稿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6篇

事业单位会计顶岗实习报告总结3篇总结中提出自己的想法,有利于得到支持,也有利于团结同事更好地开展工作,所以工作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的分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文章6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1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

  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2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3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了“整治和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让正风反腐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筑牢廉洁自律的底线关键在于防微杜渐,而小微腐败问题因为存在的范围广、人数多、定性难、治理难,会造成不良风气横行,破坏政治生态,既给反腐败反“四风”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又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侵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基层群众最为痛恨的。而不良风气一旦形成,就容易麻木党员干部的神经,腐蚀理想信念的堤坝,使他们渐渐走入贪腐的深渊。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不下力气惩治,党的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发生动摇。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中存在的“微腐败”更加不容小觑。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手中掌管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他们是最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走的最近的队伍,是反映群众诉求的重要通道,上级了解民情的重要窗口。村官的作风如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村官一旦贪腐,牵扯的是群众的直接利益,影响着党在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多种多样,但是总体来讲离不开权钱二字。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这两个关键,从三方面发力。一是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以更加严格的法律发给为支撑,把村官的权力同样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不给他们将“公权”转为“私权”的机会,让他们的关注点在干事而不是弄权;二是要把好选人用人关,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擦亮“眼睛”,为农村选好配好带头人,把那些能力突出、党性强、守规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选出来,真正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基层党建夯实堡垒;三是畅通监督和举报的渠道,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的问题反映渠道,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保证群众的呼声能传达到位,问题能够真实反映。

  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也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对于农村基层“微腐败”要严加查处,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杜绝小祸程大患,让群众看到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夯实党在基层执政的基础。逐步形成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良好态势。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4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5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的党课活动,主要是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考虑到结合目前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使大家了解我们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历程和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要求。因此我选择“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这节党课的主题。下面我和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是建党、治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采取强有力的“铁腕治腐”措施,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影响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严重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行政腐败是吏治腐败的一种。近年来,多名高官相继落马,行政廉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历史反复证明,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导致人亡政息的致命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红十字系统也是如此。

  当前在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几种不良倾向值得注意:第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抓工作发展的一手硬,抓反腐倡廉的一手较软;第二是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腐败现象见怪不怪,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抓不管;第三是为了顾全小集体或个人名誉和利益,掩盖矛盾,粉饰太平,甚至对本单位本系统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瞒着、捂着,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不仅增加了腐败的危害程度,而且害了干部。

  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在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上发挥导向作用、在落实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敢于宣示“向我看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全体党员树立表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具体抓、经常抓、持之以恒地抓,做到业务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每位干部职工要对自己及下属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下属的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提醒,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坚决查处,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包庇、袒护和纵容。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维护公平正义,带出清正廉洁的风气,弘扬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谨小慎微,清正廉洁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道德准则学习,增强自身的免疫功能。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清代学者余怀认为:“读书能够使糊涂的人变得聪明,狭隘的人变得旷达,忧郁的人变得愉快,笨拙的人变得灵巧,愁闷的人将会欣然起舞,有病的人将会霍然而愈”。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纷呈多彩的治国理政思想中,有许多优秀的反腐倡廉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像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

  二要勤政爱民、心系群众,经常进行换位思考。我们经常说的“不勤政也是腐败”、“无功便是过”,既是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待。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伊始就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追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至欲壑难填,由于“小不忍而乱大谋”,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四要生活简朴,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唐代开国名臣魏征曾说过:“骄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大诗人李商隐也留下了“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名言警句,这些古训都将勤俭作为立身和成就事业的根本。中华民族历来是重视和崇尚俭朴的,勤俭立身、勤俭治家、勤俭理政都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

  五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我们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三、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将坚定不移地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和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一切入点,聚焦“四风”,精心组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改进作风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和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我也通过系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使得本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尤其对习近平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方面的论述和讲话感触深刻。

  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过去时。本人作为盟红十字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工作部署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正确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职履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形成长效常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承诺向我看齐;做到持之以恒,主动把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内在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作风建设必须常常抓、环环抓、反复抓。工作中可以把握几个关键环节,明确步骤要求,真正做实做好。

  抓领导作风要突出“带”。“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每一名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都必须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争当楷模,全面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要带头开展基层的调查研究,体恤民情、了解民情,在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力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到阳光操作、规范科学。

  要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小富即安”的享乐主义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尤其是八小时之外,要对照《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远离讲排场、贪享乐的奢靡生活方式,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作风系于发展,作风系于兴衰。现实告诫我们,纠正“四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事关执政根基。从中纪委和地方纪委“四风”问题查处通报,也可以看到纠正“四风”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国内、国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国有企业改革也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实际、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如何化解?我认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坚决摒弃“四风”危害,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改造自我、净化心灵、提高素质。始终以好的作风、好的状态,全身心的投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之中,务实创业,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廉政党课讲稿: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集团公司党组、省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公司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章意识,强化纪律执行,不断巩固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充分彰显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大战大考中的责任担当,不断树正气、提士气,根据分公司党委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计划,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共同交流探讨一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问题。我希望能借今天这堂党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干部员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根据分公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的安排,近一个月来,各党支部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想必通过学习,大家也应该对反腐倡廉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特别参加了集团公司、省公司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的同志,还有组织学习了XX州纪委近期通报的X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X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X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单位,应该也更清楚地看到腐化、腐败无处不在,如果无视党纪国法,不管你身居何职,地处何位,就一定会出问题。以此看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仅仅是领导干部或管理者的事,与每一名同志都息息相关。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跟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一、全面深刻认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员、干部时刻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毅然决然,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每发展到一个重要阶段,习近平总书记都对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对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科学指导。2018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这些重大判断,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众望所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全党全社会衷心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管党治党发生历史性变化。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衷心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态势之所以能够从“胶着状态”到节节胜利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归根结底靠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根本保证。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意志在全党达到了高度统一,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取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长期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全党思想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已经在全党形成共识,对反腐败斗争必将取得彻底胜利的信心极大增强,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全党空前团结统一。

  第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取得卓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巩固。

  第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的作风转变引领社会风气发生显著变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正之风入手,从改进作风切入,从落实八项规定破题,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全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作风建设已经成为党的建设亮丽名片。党风正则民风淳。在优良党风政风引领下,现在全社会深切感受到旧习惯改了、潜规则不灵了,社会风气发生显著改善,正在呈现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形成“四个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形成了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现了中央纪委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监委正式组建并与纪委合署办公,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以及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在这一过程中,初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四个监督”相辅相成,构成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第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在强化不敢腐的同时,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共修订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反腐败工作依靠制度、依靠纪律、依靠法律的程度极大提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党心民意,向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亮剑,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国际广泛赞誉。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比例,由2012年的75%增长至2017年的93.9%,提高了18.9个百分点。这表明,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也是在争取民心上的压倒性胜利。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事实充分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占领了道义制高点,赢得了世界的尊重与认同。

  (二)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代表彻底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反复强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是仍然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衰减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压力还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不平衡,一些行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存在“宽松软”问题。“四个监督”工作格局虽然已初步形成,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正进入深水区,有关体制机制刚刚建立,离真正的健全完善、充分发挥作用还有距离,特别是在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方式、手段。

  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还没有完全成为自觉行动。有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比如一些地方、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仍然搞一团和气、“和稀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距离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当前,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还没有完全遏制住,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利益输送仍然存在,领导干部被“围猎”和甘于被“围猎”问题仍然很突出,呈现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特点。

  “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从执纪审查情况看,一些地区、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屡查屡犯、边纠边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绝,一些改头换面、变换手法的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文风会风、调查研究、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上面所说的这些问题,从集团公司、省公司2020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纪委通报的情况来看,我们XXX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XXX书记通报的我们公司的情况,去年我们公司涉法案件位居全集团第一,信访举报量仍在高位运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单位、领域“小鬼当家”、基层“微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频发,在有腐必惩、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甚至执法犯法;有的经营管理人员仍存在唯KPI思想,只关心指标而忽视风险管控,使一连串监管环节接连失守等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规案例

  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目的是为了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下面我分别从发生在我们公司内部领导干部、员工两个层面的违纪违规案例中选取了一些典型的案例和大家进行一个剖析,希望通过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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