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7篇
1.党员发展制度:学校党建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党员发展制度,明确党员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党员培养教育,严格党员考核评议,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确保党的队伍始终健康发展。
2.党员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在学校党建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评估,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不断进步,确保党建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效能。
4.党支部活动制度:学校党支部是党员开展党建活动的基础单位,应建立党支部活动制度,明确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在学校党建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5.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规范基层党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党员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学
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会议等形式,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党员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7.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还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正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建立健全党员廉政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和监督,严厉打击党员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8.党员教育和培训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和培训制度,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不断提升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9.党建工作宣传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加强对党建工作成果和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建立健全宣传制度,通过校园网、党刊、校报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和成功经验,激发广大党员和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0.党员义务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要明确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党员义务制度,要求党员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履行好岗位职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和改革做出积极贡献,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
11.党员代表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党员代表制度,通过选举产生党员代表,代表党员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
重大决策和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党员在学校管理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12.纪检监察制度: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设和队伍的培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3.党建与教学科研结合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要深入与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建与教学科研结合的制度,通过党员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蓬勃发展。
14.党建工作与职工福利结合制度:学校党建工作要与职工福利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建与职工福利结合的制度,通过党员组织开展关爱职工、服务职工的活动,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总之,学校党建工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以上7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学校能够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体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前进,为培养优秀人才、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还能够确保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党的事
业的正确发展,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篇二: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建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学校稳定和团结,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建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三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党建工作,监督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动学校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党的工作在学校得到有力的推动和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校党委书记兼任,下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党委委员或党建工作骨干担任。
第六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监督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党建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设主任助理,由校党委书记或主任指定兼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设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设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出席,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务,并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主任负责领导学校党建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研究协调学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部署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第十一条
副主任负责分管学校党建办公室各部门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党建事务的研究和决策。
第十二条
组织部主要负责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党内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宣传部主要负责党建宣传工作,策划组织学校党建活动,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和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
教育部主要负责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党员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
第十五条
监督部主要负责党的监督工作,开展党员纪律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第十六条
党建办公室其他部门负责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处理相关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工作采取领导集中、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党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作风,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果。
第二十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努力为广大师生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负责人对学校党建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必须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党建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忠诚党的事业,维护党的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为学校党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十四条
对于违反党建办公室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党纪国法进行处理,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党委商议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学校党委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情况,以党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篇三:学校党建工作制度
学校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
二、组织党员和教职工认真研究、、和“,研究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三、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搞好党风廉正建设。
五、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严抓入党质量关。
六、定期检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七、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XXX、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八、充分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知识分子政策,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经支委会决议,班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