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医保一体化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4-09-16 08:50:03 党建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建与医保一体化实施方案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开化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倾力打造“大花园”、齐心共建“好地方”提供健康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2-

  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开化建设基层基础。——坚持县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高绩高效。——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行使好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管理自主权。——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三)工作目标2019年,全面启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完成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集团化运作模式基本成形。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人民医院达到县级强院建设标准,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分别达到三乙、二甲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县二院建成投入使用并实现转型发展,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就医格局,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打造全省山区“医共体”新样本。

  二、组建模式-3-

  根据县域南北网格布局,综合考虑群众就医习惯、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和能力情况,以“竞合模式”组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两个医共体。(一)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成员由华埠镇、杨林镇、桐村镇、池淮镇(张湾)、长虹乡、苏庄镇、芹阳办事处(金村)、林山乡、中村乡等乡镇卫生院组成。(二)县中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为牵头医院,成员由马金镇(塘坞)、齐溪镇、何田乡、村头镇、大溪边乡、音坑乡等乡镇卫生院组成。推进乡村卫生院(室)一体化管理,将政府和集体举办的以及原实行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相应医共体管理。尚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逐步由医共体派驻乡村全科医生延伸服务。县二院以协作医院形式参与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建设,资源共享、帮扶合作、双向转诊,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层指导;县妇幼保健院以专科联盟形式参与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共体建设,资源共享、专科协作,负责全县妇幼计生业务指导。鼓励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协作医院或专科联盟形式参与医共体建设。三、管理体制(一)政府办医体制。成立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管委主任,-4-

  县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卫计局、编委办、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组成,管委会负责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制度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共体日常运行监管。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人选由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商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建议,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推荐考察,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医共体牵头医院其他班子成员由县卫计局考察任命,根据工作需要,医共体牵头医院可以适当增加领导班子职数;医共体分院院长由医共体提名,报县卫计局备案,医共体聘任。(二)医共体治理结构。医共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牵头医院院长负责制,保留成员单位法人资格,由牵头医院院长作为唯一法人进行登记,按照现代医院管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成员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工作归口到医共体统一管理。(三)医共体运营方式。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落实医共体运营管理自主权,充分激发运行活力。四、运行机制(一)人员统筹管理。医共体编制实行分类核定、动态调整,人员统一招聘和培训,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全员岗位管理,优先保证基-5-

  层用人需要。(二)资源统筹利用。建立全县开放共享的临床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推动“医院检查、中心诊断、县域互认”机制形成。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共体在资源共享、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三)信息统筹联通。全面推进数字化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内部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四)财务统一管理。医共体建立财务管理中心,对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医疗价格、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

  (五)药械统一采购。全县统一药品耗材使用目录,药品耗材价格实行集中谈判,医共体内实现统一帐户、采购和配送。

  (六)绩效统一考核。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五、联动协同,打造制度新优势(一)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基金收支预算,以2018年基金实际支出为基数、每年按照省市确定的增长率递增,确定当年基金支-6-

  出预算总额。建立年度基金总额政策因素调整机制、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费用财政补偿机制。将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建立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超支阶梯式分担机制,留用部分主要用于医务人员的绩效分配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合理拉开县域内和县域外、转诊和未转诊,以及县乡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报销比例,重点提高基层签约群众、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合理就医、有序看病。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加强医共体医保管理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医保专员派驻制度,加强医疗费用和质量“双控制”。推动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发展。(二)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通过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不合理使用、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等方式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三)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医共体负责人年薪制,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7-

  医务人员薪酬应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与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行为规范等因素挂钩。(四)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整合现有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组建医共体后,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医共体,由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乡镇(办事处)要继续加大对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六、医防融合,推动医疗卫生新发展(一)实施“龙头”工程,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树立开放办医、合作办医的发展理念,打造“双下沉、两提升”升级版,主动对接城市三甲医院,按照县级强院建设标准、针对我县薄弱学科,精准开展“1+X”学科帮扶,提升县域医疗质量和技术。推动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发展,推广微创、腔镜和无痛技术,建立县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和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依托县人民医院综合学科优势加强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扶持县人民医院肝胆外科、神经外科、妇科和眼视光中心建设;扶持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针灸推拿康复中心和肾病及泌尿系统疾病诊治中心建设;扶持县妇幼保健院开展产科、不孕不育和宫颈疾病诊治中心建设;鼓励县二院转型发展,开展老年护-8-

  理康复中心建设。鼓励乡贤以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或建立专家工作站、乡贤驿站等形式支持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二)实施“网底”工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突出重基层、重群众、强基础的鲜明导向,配齐配强乡村服务力量,推行“县招、乡管、村用”的全科医生驻村制度,逐步由全科医生替代退休乡村医生开展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筑牢基层服务网底。逐步改善乡村就医条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基层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旧危房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分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山海协作”项目乡镇全覆盖,鼓励省市县专家到基层服务,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和服务人口相对较多、地域较广及偏远乡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其他乡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治能力,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鼓励开展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特色专科服务,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升级达标。(三)实施“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营造有利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加强医防协同,鼓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强化专业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免疫规划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管理,开展慢性病连-9-

  续处方服务,逐步落实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本药物免费服用政策,降低慢性病致残率、早死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扎实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任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四)实施“健康守门人”工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团队,医共体牵头组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推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创新签约服务方式,根据群众不同健康需求,设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服务包,通过签约工作室、签约服务日、签约随访日等形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经费,建立财政、医保、个人分担的签约服务经费筹措机制,合理确定三方付费比例,建立有效的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签约服务功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让家庭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守门人”。(五)实施“分级诊疗”工程,构建就医新秩序。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目录和县域内不轻易外转疾病目录,严格把握转诊指征。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形成系统、连续、有序的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六)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0-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扶持县中医院开展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强化县中医院对全县基层中医工作的指导。以“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为导向,在乡村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弘扬中医传统文化,挖掘集聚民间中医中药资源,做好传承和创新,不断浓厚中医药文化氛围。(七)实施“人才培育”工程,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推进医共体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培养汇聚高层次人才、发展壮大基层人才、培育充实紧缺人才、传承创新中医药人才。继续深化名医、名中医、名院长“三名”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国家、省、市级知名专家设立名医、专家工作站,通过“师带徒”工作机制,实现由“输血”向“造血”方式转变。建立健全医学终身教育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八)实施“智慧健康”工程,打造山区网络医院。加快智慧健康云平台建设,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医保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发展“互联网+”医疗,以“最多跑一次”理念,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形式,方便群众就医。推动远程网络应用,开通-11-

  省市县乡远程会诊、视频培训、心电和影像诊断、双向转诊服务,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推动智慧健康管理,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等服务,推动健康服务模式转变。建设中医云平台,为医疗机构提供中医电子病历、辅助开方、中医药知识库、中医治未病、集成HIS系统串联服务等功能。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信息化建设,从医疗质量评价、医院绩效考核、医保付费改革等方面加强医疗卫生数字化监管。七、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高质量建设钱江源大花园的重要内容和高水平打造健康开化、深化县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强化保障。加强制度供给,创新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推动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协同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医共体基本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发展以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医共体的监督管理。(三)强化考核。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医疗技术水平和质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医疗费用和医保基-12-

  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完善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定期开展改革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四)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2.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3.开化县医共体建设相关配套文件及分工落实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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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开化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相关部门

  指导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纪委(监察委)

  加大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负责符合县人才新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激励机制的落实

  组织部

  宣传部统战部

  编委办

  总工会

  团县委

  妇联

  指导医共体党建工作

  负责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宣传指导医共体统战工作

  做好医共体法人机构的调整管理和医共体班子成员职数、职级调整;按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做好基层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的调整工作

  加强医共体模式下工会工作指导

  加强医共体模式下共青团工作指导

  加强医共体模式下妇女组织工作指导

  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人力社保局

  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医保政策衔接

  完善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人事和薪酬制度

  民政局

  发改局

  经信科技局

  市场监管局

  财政局

  审计局

  教育局

  卫计局

  政法委

  公安局

  司法局

  信访局

  各乡镇

  (芹阳办事处)

  县人民医院

  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大医学类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

  做好药品质量市场监管

  负责落实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和补偿激励政策

  负责医共体审计监督管理

  加大对医学定向培养的宣传力度,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医学院校

  牵头做好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实施指导和日常监管指导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维稳工作

  加大医院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维护力度,加大安保、反恐工作的指导,杜绝恶性伤医事件发生。

  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指导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有关医疗卫生和医改方面的来信来访

  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加大对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负责辖区医共体的具体组织实施

  主

  要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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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中医院

  负责辖区医共体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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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开化县医共体建设相关配套文件及分工落实安排表序号1234567相关文件名称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开化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牵头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月

  人力社保局

  开化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3月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职称自主评聘实施方案(试行)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党建工作方案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财政保障管理办法

  人力社保局

  卫计局

  组织部

  卫计局

  2019年6月

  2019年3月

  财政局2019年1月

  发改局

  卫计局

  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

  8开化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2019年6月

  910111213141516开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医共体权责清单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财务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开化县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四大共享中心建设方案开化县山区网络医院建设方案

  开化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附五大目录)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开化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方案

  开化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免费用药实施方案(试行)卫计局

  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

  2019年3月

  卫计局

  2019年1月

  12019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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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建与医保一体化实施方案

  

  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公立医院党的基层组织逐步健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党政分设,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弱项基本补齐,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有效提升,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医药卫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1.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探索实施疾控机构“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职能设置,促进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完善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防控职责,强化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机构的信息共享、会商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医联(共)体协同作用,提升各医联(共)体成员单位治病防病能力。(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2.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提高传染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杜绝漏报。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健全医联(共)体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设集中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3.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平战结合”机制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统筹应急状态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做到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全面加强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中医等相关学科建设。(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4.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六大行动,以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民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和卫生健康系统建设。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探索创建健康城市。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牵头,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二)加快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

  5.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按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强城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2—3个乡镇区域医疗中心。统筹资金,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6.加快专科医院建设和社会办医发展。有效扩大医疗资源供给,支持精神疾病、妇幼、康复、眼科等专科医院建设。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简化审批条件,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7.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

  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快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补足设施设备短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在建立乡村医生收入托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边远地区村医待遇浮动标准。依托“百千万工程”等省市县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师带徒制度,开展乡村医生岗位轮训和脱产进修。将符合规定的村医中医药服务、乡镇卫生院日间病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有偿服务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8.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开展新安医学文献和历史典籍的梳理、研究和民间医法技艺发掘、应用,提升新安医学研究能力和水平。重点打造集中医预防、诊疗、康复及特色制剂研发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医疗中心。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力争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中医医师配备全覆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9.共建共享长三角优质资源。以建立医联体等方式,与沪苏浙高水平医院开展深度合作。推进长三角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开展远程医疗,加强公共卫生领域融合共建。(县卫生健康委、县数据资源局分别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三)持续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0.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医联(共)体建设,提升社区疾病联防联控水平,探索逐步将城市公立医院慢病等门诊设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11.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方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提升公立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2.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保障基层药品供应。落实国家及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医保按规定支付,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探索长三角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协同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13.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总额预付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审慎稳妥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筹资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县医保局负责)

  14.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医保与价格政策联动机制和价格调整触发机制,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支持公立医院按规定提供特需医疗服务。(县医保局负责)

  15.创新综合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应用。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的重要参考。强化公共卫生执法保障,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疫情防控执法工作。满足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需求,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办公用房建设、执法车辆和装备配备纳入卫生健康补短板范畴统筹解决,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科学技术创新与运用

  16.运用信息化手段赋能卫生健康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步伐。推进“智医助理”建设,实现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辅助诊疗系统基层全覆盖。加快融入省、市级远程诊疗中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方式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会诊关系。落实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有关要求,完善互联

  网诊疗服务体系建设。(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数据资源局分别负责)

  17.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优化科研攻关体系和布局,统筹财政科技资金,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8.促进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推进院企对接,鼓励和支持造福于广大患者的新医学、新技术、新药品创新和临床应用,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分别负责)

  19.完善技术发明推广与应用激励政策。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医务人员职务发明,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依法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政策体系。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按规定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多点执业和技术帮扶,取得合理报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五)整合资源促进医防融合20.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实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财物等统一管理,完善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人头总额预付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建设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统筹乡镇服务人口数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实行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管理,促进分级诊疗。(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分别负责)

  21.推进健康服务跨界融合。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推动所有养老机构都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指导养老机构按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建设,并做好准入服务。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融合。(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分别负责)

  (六)加快卫生健康领域各类人才集聚

  22.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与国内外名校名院名科合作,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长三角卫

  生健康人才发展一体化,完善运作机制。培养引进的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或纳入新时代“XX英才计划”“特支计划”等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23.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3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定向的行政村工作,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24.优化人才发展政策环境。深化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保障用编用人需求。落实机构用人自主权,简化基层招聘程序,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探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支持公立医院等通过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七)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领导。成立县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承担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日常工作,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建立公立医院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清单制管理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等级评审内容,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审核条件。(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26.加强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专职纪委书记。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

  27.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科室,党支部书

  记一般应当由科室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同一人担任的,可配备一名副书记。完善科室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注重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近距离观察了解和识别干部。(县卫生健康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分别负责)

  28.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等制度,规范捐赠资助和受赠受助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工作要求

  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疫情防控、综合医改等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监督管理,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切实落实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要关爱医务人员,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提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要健全保障机制,按照中央要求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推进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加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属公立医院发展;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完善健康脱贫长效机制。

篇三:党建与医保一体化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

  系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政府主导、社会共治,改革创新、协同高效,惩戒失信、激励诚信原则,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市高质量发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明确基金监管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公立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加强对其履行政治责任、基金监管责任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筑牢监管底线。(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府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在基金监管法治建设、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依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医疗保障部门对基金监管的责任,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基金监管联席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基金监管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行业自律。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引导和支持其在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医保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门机构或者人

  员负责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三、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衔接及配套制度政策制定,健全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建立医保监管与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实现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落实“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制度,逐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并落实临床药师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强化临床应用和评价等标准规范运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建立完善智能监控制度。完善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建立智能监控疑点处理上下交互机制,实现监管数据向上汇聚,疑点发现和处理向下交办。运用省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平台,实现投诉举报线索统一受理、分级办理。针对定点医药机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特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不断丰富医保智能监控规则库和知识库。创新医保“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强化事前、事中规则监管,实现对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

  的智能监控。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阳光采购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管理局)

  (三)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分类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统筹做好线上、线下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基金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基金监管监督检查行为,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根据基金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医疗保障数据监控等因素,确定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群众实名举报、媒体曝光和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医疗专家团队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医保医师积分管理制度。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将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与监督检查、预算管理、定点协议管理及医保基金拨付等相关联,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承诺制度,对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告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所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发改委)

  (五)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部门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线索移交、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六)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全市各级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规范举报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调动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七)健全欺诈骗保惩处制度。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动,加大向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工作机制,对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失信惩戒等,对涉嫌违纪

  违法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提升惩处威慑力。〔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八)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经办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完善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掌握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曝光

  台等形式,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健全异地就医协同监管制度。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落实就医地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责任和举报线索核查责任。建立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区域联动,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监管标准等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能力保障。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选优配强执法人员力量,强化执法技术手段和执法技能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素养。理顺行政监管

  与经办协议管理关系,明确工作职责边界,加强工作衔接。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的工作责任。建立第三方机构对经办机构内控风险评估机制,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加强各级财政资金保障,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基金监管力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二)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更加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待遇公平适度。强化基金监管工作职责,优化工作基础。围绕常见病和健康问题,规范推广适宜医疗技术。(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三)规范医保协议管理。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机制和退出机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细化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机制,突出对行为规范、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基金风险防控等协议条款执行监管和考核评价,提升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约束性。(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四)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对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执业药师管理、药品零售监管、规范药品零售行为。药监部门负责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监管,规范药品流通行为。审计机关负责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检查分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统一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顺利推进。医疗保障部门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健康、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协同推进改革。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联动响应,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机制,织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各地在改革推

  进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努力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篇四:党建与医保一体化实施方案

  

  心服务·创精品

  片头——

  心怀梦想,吹响党建工作新号角。

  心有所持,开拓医保事业新未来。

  党建为魂,服务为先,渭南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民生为根本,倾力打造“心医保

  惠万家”服务品牌,助力渭南区医保事业发展再上新阶。

  肩负重任,锻造一流品牌

  民主发展、群众为先;党建引领,协同共进。

  作为国家级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点,渭南区医保局承担的国家级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是我区83个工程重点项目之一。

  项目开展以来,渭南区医保局坚持党建工作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抓手,以区级医保经办机构为基础,依托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构建“两个闭环”服务模式,全力打造“心医保

  惠万家”服务品牌。目前,已完成40个服务事项流程再造、7项跨省通办事项、16项全省通办事项、23项全市通办事项梳理制作桌牌展示,落实12条老年人医保服务政策,为老年人等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及特殊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有力的提升了渭南区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拓新探索,提升服务体验

  立足民生服务,铸就创新标杆。

  聚焦服务提升,渭南区医保局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互联网+医疗+医药+医保”服务新模式。通过前移经办窗口,将门诊慢性病、新生儿参保登记、医保政策咨询等医保服务事项下沉至医保服务站办理,大大缩短了服务半径,实现参保群众的医保服务“零距离”。

  深化改革,试点先行。依托黄河社区建立医保服务站,打造“互联网+医疗+医药+医保”试点,在通办事项下沉至医保服务站办理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医保服务,为慢病患者提供线上处方、医保报销和线下取药、送药上门等服务,极大地提升了慢病患者复诊取药的效率和慢病服务的体验感。

  全面优化,持续升级蝶变

  布局全面,优化服务再升级。

  讲宣传,行帮扶。渭南区医保局持续开展“五进”、“百日宣传”和“医保流动课堂”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加强了政策宣传。借助区人大家站点平台,建立起“医保会客厅”,并联合总工会开展“工会帮扶互助暨医保政策培训班”,为参保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受众达2万余人。

  严监管,重落实。针对欺诈骗保行为,渭南区医保局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事前事中+事后等方式,用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治病钱”;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做好政策衔接和协调配合,对符合救助标准的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实现医保政策全面落实。

  让医保服务像阳光一样温暖,让医保政策像水晶一样透明。

  展望未来,渭南区医保局将继续高举党建旗帜,让“心医保

  惠万家”服务品牌根植于全局干部职工心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勾勒出一张张投身民生事业的锦绣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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