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疫木粉碎方案
附件22017年三明市梅列区松材线虫病
疫木安全利用方案
为落实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闽林〔2015〕15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管理,防止由于疫木流失而造成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结合我区2017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以便执行实施。
1概况
1.1方案名称:梅列区2017年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方案。
1.2实施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9月。
1.3疫木数量:2017年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设计出材
量2770立方米(附表1)。
1.4疫木安全利用企业: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三明市添兴建材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2.1社会情况
梅列区地处三明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下辖陈大镇、洋溪镇、列东街道、列西街道、徐碧街道等2镇3街;铁路、公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为闽中商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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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和商品集散地。电力和通讯设备、电梯和其它大宗商品等木质包装材料首先进入梅列区,而后才分散至各县(市、区)使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传入、扩散的几率逐年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
2.2林业情况
全区有林地面积42.8万亩,松林面积8.8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20.44%。自2004年初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以来,疫情发生点分布在全区2镇3街,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加大防除力度,疫情蔓延、扩散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3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自2004年检测出松材线虫以来,经过几年的林分改造和综合治理,目前松材线虫病主要分布在陈大镇。2016年秋季普查,松树枯死木122株(其中:不明原因24株),枯死木分布面积5467亩,分布在陈大镇、洋溪镇、列西街道、徐碧街道、台江场。对不明原因的24株枯死木取样检测,发现3株有松材线虫,疫情发生面积415亩,分布在陈大镇砂蕉村14林班4大班1小班和渔溪村3林班4大班3小班、15林班4大班4小班。
2.4疫木拟安全利用数量:
2017年拟除治采伐的有陈大镇砂蕉村、渔溪村,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3个面积415亩(7马3阔),出材量约2020立方米;扩大除治小班2个面积104亩(6马4阔),出材量约750立方米;总出材量约2770立方米(附表1、附图1、附图2、-2-
附图3、)。
3指导思想与原则
3.1疫木安全利用的指导思想:疫木安全利用的指导思想是以有效除害处理为目的,以控制利用为手段,完善各种除害处理设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疫木运输和产品流通的监管,保证松木规范加工利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实现疫木的安全利用。
3.2疫木安全利用的原则:
疫木安全利用原则上就地就近进行除害处理,疫木安全利用实行定点利用制度。我区对松枯死木采取就地销毁除害处理,对活疫木进行安全利用。
4必要性
4.1背景:
松树是我区本土树种,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松树资源事关林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我区自2004年发生松材线虫病以来,在防治上,采取择伐病枯死木、林分改造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等措施,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而松材线虫病对松树危害巨大,扩散蔓延之快,会导致严重的生态及经济损失。被称为松树的“癌症”,而我区是三明市的商贸物流中心,各种木质包装材料种类多、数量大、松材线虫病的侵入机率增大。为了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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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林〔2015〕15号)等有关文件,各级政府层层下达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安全。
4.2疫木安全利用的必要性:
我区自发生松材线虫病以来,灾害对林农经济造成的损失之大,为减少因松材线虫病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可利用的松木进行安全利用,杜绝松材线虫病因疫木流失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通过有效的疫木安全监管,破坏松墨天牛的栖息场所,做到疫木的有序流动,又能将可利用疫木进行安全利用,减少林农的经济收入,增加松木的附加值。对此,做好疫木安全利用的监管,才能有效阻止因疫木或产品随着流通而进行长距离的人为扩散和蔓延,因此,加强疫木监管,严防疫木流失,是防范松材线虫病扩散和蔓延的根本。
5安全利用企业及能力
5.1疫木安全利用企业:
1、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座落在徐碧街道碧湖开发区,注册资本500万,企业营业执照:91350400705174705c,木材加工许可证号:闽梅林政第223号。现有厂房面积12000平方米,管理人员4名,操作工人20名,是一家专业生产胶合板材的企业,产品主要有胶合板。现有旋切机6台,数控滚切机1台,数控滚切机1台,数控磨刀机1台。日可加工材60立方米。周围1公里外无松属寄主,专门生产胶合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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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明市添兴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添兴建材有限
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10号4幢,注册资本150万,企业营业执照:9135040275499825,木材加工许可证号:闽梅林政第232号。现有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管理人员2名,操作工人6名,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木制加工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有建材,木托盘,包装箱,砧板等。现有切片机2台,日可加工枝桠材20吨。周围1公里外无松属寄主,具有对松木旋切、切片等木制加工产品的企业。
5.2疫木安全利用能力:
二家企业的日平均疫木安全利用量达60立方米/日。其中制作松胶合板的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日平均安全利用量为60立方米/日,主要安全利用口径在≥14cm以上的松原木;口径在<14cm以下的松木和枝桠全部运往三明市添兴建材有限公司。
5.3疫木安全利用流程:
经批准和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疫木从采伐山场调运之前,由木材检尺员现场检尺,签发《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书》,填报《采伐到材台账》。在运输时两头断面喷红漆,专人随车押运(附图4)。
区内运输经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批准的疫木(危害木)定点加工企业,企业签收《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书》,建立《疫木管理台账》。定点加工企业对疫木进行旋切(切片、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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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后,制成胶合板,跨区运输前征得调入县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签订《疫木安全利用协议书》,取得调入地森检机构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调运要求书》,企业签收《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书》,建立《疫木管理台账》。
6疫木安全利用管理
6.1采伐审批管理: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采伐的森林、林木外,对活疫木采伐应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审批核发采伐证。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只进行松木的防治性采伐(涉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的,可在经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范围内实施松木采伐);对疫情发生小班界外200米内的松木实施预防性皆伐或松枯死木择伐,也可列入防治性采伐。疫区(疫点)松木的防治性或商品性采伐应在10月至翌年3月间进行。采伐办法和技术要求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执行。疫区县的松枯死木择伐可全年实施,具体办法按《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松枯死木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林〔2012〕3号)规定执行。松材线虫病发生乡镇的松木采伐申请,须凭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疫情鉴定报告、年度防控方案或占用征收林地的重点项目建设批复文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核发采伐许可证。
6.2疫木采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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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疫木采伐须在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采伐下来的松木运输到时指定的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后安全利用。在采伐期间,陈大镇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山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跟踪作业,要求枯死木先进行清理,伐倒的松枯死木必须就地集中烧毁,不得利用。采伐松枯死木时,伐桩高度必须控制在离地面5厘米以内,1厘米以上的枝桠集中就近烧毁。所有采伐的松枯死木必须用磷化铝(1-2粒)放在树桩上,用塑料袋包住伐根,树桩要进行剥皮。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疫木采伐监管,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督促疫木采伐者规范作业,签订采伐运输承诺书,并要求采伐者指派专人看管采伐山场和疫木堆场,建立《疫木采伐到材台账》,确保疫木不流失。
6.3疫木调运管理:
疫木安全利用应当就地就近实施。确需跨县调运疫木进行安全利用的,应当由调出地和调入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制定疫木安全利用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跨县调运疫木进行安全利用前,调运人应当取得疫木安全利用企业所在地县级森防检疫机构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调运要求书》,办理疫木调出地县级森防检疫机构签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运输疫木必须依法办理木材运输证件,并采取捆绑等防护措施。疫木调运、安全利用限定在10月至翌年3月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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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林地占用征收、火灾、自然灾害或其它树种商品性采伐中少量松木(蓄积小于或等于30%)的除害处理等特殊情况,确需在4月至9月调运疫木的,应当经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监管下,就地就近采取切片、旋切除害处理后调运,也可通过配有密闭设施(集装箱式)的车辆调运,运至具备有周边200米范围无松树分布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实施安全利用。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对该类疫木,应当做到当天全部实施安全利用。
6.4疫木安全利用管理:
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由森林公安、林政、林业站、森防检疫等部门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非定点加工企业不得调入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调入的松木,禁止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并指定专人接收疫木,建立《疫木管理台账》,林业部门加强疫木调运和安全利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检查,严防疫木流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定期收集、汇总、核对《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准确掌握疫木流向和安全利用情况,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将疫木安全利用和监管情况报告所在设区市,再由设区市汇总上报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7保障措施
7.1政策保障:
采伐、运输、定点加工企业严格按照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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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闽林〔2015〕15号)规定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执行疫木安全利用。
7.2制度保障:
区农林水利局与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签订《疫木安全利用协议》,禁止疫木定点安全利用企业将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转卖、异地加工或转作他用;确保疫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利用,严防疫木流失。
7.3技术保障:
疫木进场时凭证优先收购,及时、准确过磅,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货登记台帐。需及时处理的疫木应直接安排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卸至指定堆放点。成品出场,按要求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木材运输证》,凭《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运输证》运输。
7.4管理保障:
区农林水利局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林业站、森防检疫等有关部门,加强疫木调运和安全利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检查,严防疫木流失。违反有关规定,采伐、调运、经营、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制品,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8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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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疫木流失风险: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毁灭性的病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全球重大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因其可借助松墨天牛进行传播,致使传播蔓延,作为松材线虫病疫区,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均为疫木,从采伐、收购、销售、运输、除害处理等环节一旦监管不利或由于业主因利益驱动,擅自调运,从而造成疫木的流失,导致疫情的扩散蔓延。
8.2避免产生风险的措施:
采伐、运输业主严格按照《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进行,实行《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和《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调动要求书》制度,各镇(街道),林业站、国有林场应建立疫木采伐、运输台帐、并加强除害处理等环节和非松类涉木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除害处理企业严格做好疫木的接收、建立《疫木管理台帐》;森林公安、林政、森防检疫部门应对运输的疫木和除害处理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到《疫木采伐到材台帐》、《疫木管理台帐》和《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核销台帐等“三本帐”一致;才能控制疫木的无序流动,防止疫木流失。
附件:1.《三明市梅列区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专家组名单
2.梅列区2017年度松材线虫(扩大)除治小班采伐规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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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梅列区陈大镇渔溪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与扩大除治图
4.梅列区陈大镇渔溪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图
5.梅列区陈大镇砂蕉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图
6.松材线虫病疫木或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县松木采伐、运输和安全利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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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梅列区2017年度松材线虫(扩大)除治小班采伐规划一览表
乡(镇、场)合计
采村(工区)林班
大班
小班
小班面积
树种组成
年龄
采伐伐式
51513950395027702770坡度
计
松
计
松
面积
方采伐蓄积量
采伐出材量
陈大镇
陈大镇
陈大镇
陈大镇
陈大镇
砂蕉村
渔溪村
渔溪村
渔溪村
渔溪村
0150140030030030404040404040010030010020888424375297马3阔
7马3阔
6马4阔
6马4阔
8马2阔
655560585788842437529择伐
择伐
皆伐
皆伐
皆伐
3029310500310500220350220350302070207014501450343264043064043045030045030-12-
附件3梅列区陈大镇渔溪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与扩大除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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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梅列区陈大镇渔溪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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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梅列区陈大镇砂蕉村松材线虫病发生除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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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松材线虫病疫木或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县松木采伐、运输和安全利用流程图
发生乡镇禁止商品性采伐,只实施预防性或防治性采伐。
木材检尺员现场检尺,签发《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书》,填报《采伐到材台账》。
松木采伐告知采伐者采伐的特别要求,并督促实施现场监管。
松木运输
3月底前,将未完成安全利用的松木及加工剩余物全部销毁。
未发生乡镇商品性采伐。
板材经热处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实施监管,定期收集汇总、核对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切片、粉碎后,造纸或制作成纤维板。
松木安全利用理通知书》,建立《疫木管理台账》。旋切成单板,加工胶合板。
木)定点加工企业,企业签收《松材线虫病疫木处松木运至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批准的疫木(危害10月至翌年3月,两头断面喷红漆,专人随车押运。
要求书》发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调运用协议书》,取得调入地森检机构签征得调入县同意,签订《疫木安全利本县运输
跨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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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疫木粉碎方案
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Xx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的除治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松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即发现、即报告、即除治、即验收”的原则,将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以基层林站(林场)为单位实施,由各林站(林场)聘请当地民工对各辖区的疫木实施科学除治,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使我县疫情发生面积和枯死木数量逐年双下降。
二、除治范围
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山场,以及病害发生山场向外延伸2000米的山场。
三、时间安排
1、按照“即死即清”的原则进行常年单株清理,疫木除治按规范进行。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疫木的高发期,对疫木进行集中清理、伐桩施药和覆盖、松材和枝桠归堆烧毁工作。
四、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的技术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全面伐除林间枯死松树,使用手工锯伐或油锯采伐,严禁使用斧头。
2、清理采伐的伐桩不得高于5cm,且必须于当天浇洒线虫清药液后用薄膜及土完整覆盖,土层厚度必须达到20cm以上,伐桩除害处理率必须达到100%。
3、常年单株清理疫木产生的松材、枝桠、梢头和集中清理期产生的疫木梢头和1cm以上的松枝等必须于当天清理干净,运至山脚或林中空地进行全部烧毁,烧毁率必须达到100%,严禁运下山作柴火或
其它用途;集中清理期产生的需利用的疫木松材要按疫木安全利用程序送往“xx公司”等经省林业厅批准许可的安全利用疫木加工企业。
4、除治工作前,必须做好防火安全保障工作,焚烧点需有基层林站(林场)人员现场监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无隐患、无火情发生。
五、施工及验收
1、各基层林站(林场)要加强对疫区山场的巡查,发现枯死木后立即上报区森防站,经森防站确认后,再由基层林站(林场)聘请当地民工及时进行疫木清理。
2、除治清理完成后林站(林场)立即进行质量初验,并开具初验单,初验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各基层林站(林场)每半月向森防站上报一次除治进度和数量、小班图,森防站视除治数量定期或不定期对除治质量和数量等内容进行抽查、核查,并每月会同基层林站(林场)除治人对当月疫木除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当场签认验收合格单,分三联,一联由区森防站保管,二联基层林站(林场)保管,三联除治人保管,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年度除治期结束后,由森防站、基层林站(林场)、除治人对除治质量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对每月签认验收单数量进行汇总确认,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经费安排
除治期结束验收后,以每株50元的包干价(包括因疫木除治工作而产生的各类规费及各类林农林权补偿)按年度
实际验收合格数量拨付经费。
第二篇: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做好2020-2021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根据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确实巩固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三年攻坚战”行动,维护我省生态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松材线虫病疫情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分管领导)
成员:应急办工作人员和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主任兼任。
二、治理面积及疫木株数
全镇清理面积9000余亩,清理疫木株数22038株(初步普查数据),涉及全镇范围内的154个村小组(包括贵塘公路和赵流公路沿线)
三、质量保证措施
1、项目质量目标
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保证项目质量符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X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标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及国家的现行规范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业主单位,严格把好质量关。
2、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制度
(1)推行施工现场项目组织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项目技术秩序,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工作上。
(2)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责。以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本工程发挥应用的作用。
(3)坚持三检制度,每天对砍伐的病死树作业后,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在做好三检制的基础上,请监理审核并签证认可。每月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检查中严格执行有关
规范和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不合格的报告,及时纠正,并进行跟踪验证。
(4)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优化工作,严格按事先确定的合理施工工序进行操作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认真处理好三检制度,逐级检查,层层把关,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四、进度保障措施
1、进度保障机构
为了按期完成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配备专业施工队伍和足够数量的施工设备,按“文明施工,提高质量,确保安全,降低成本”的方针进行组织施工,最终提供业主方优良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班子,发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项目施工人员的作用,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确定各阶段合理的施工人员数量和分工。同心同德、全力以赴投入确保工期的实现,坚持科学组织、分工与密切合作相结合。
2、组织措施
中标单位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经理部,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并将一批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参加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统一安排、协调一致,按照项目法施工,人员迅速进场到位行使职能,对内指挥施工,对外负责合同履行及协调联络。采用科学计划管理的方式,按工期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各施工段的工期目标,排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成时间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施工技术组为施工进度控制部门,具体人员由项目副经理、安全组、质检组、施工技术组、物设组、财务人事组等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进行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能的分工,把控制进度措施具体落实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3、经济措施
(1)在资金上保证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人员、材料及时到位,确保施工按进度计划
进行,确保项目正常施工。
(2)建立项目工期提前奖,调动施工队伍及个人的积极性,促进施工进度的加快,尽快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3)确定付款方式和时间保证资金供应,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组进行工期目标考核,采取奖勤罚懒手段。
4、日检查工作制
项目专业工程师是施工技术、进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专业工程师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给项目部,项目部收集、汇总、分析后报给技术负责人,使其及时了解施工动态,监督和督促各专业工程师及施工班组按计划完成工作,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整。
5、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抓紧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加强各资源到位的管理。
物资落实:施工准备阶段组织专业人员制订物资材料的订货和采购计划,专人负责物资的采购、运输、使物资能够按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到位,不耽误工期。
(2)劳动力落实:根据劳动力配置的动态情况,及时做好各组施工队伍的进场工作,特别注意考核施工队伍的素质,优先技术素质好,有一定疫木清理经验的工人,管理人员配置足够,合理。
(3)机械落实:集中本公司的最专业的机械设备,用于本工程上的施工,专人负责落实机械进场计划,提高机械化施工进度,减少人工劳动强度,达到加快施工进度的目的。
五、应急管理与应急方案
(1)人员伤害与应急方案:由中标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的相关情况(年龄、性别、有无重大疾病、有无残疾等)均有清晰备案,关对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中标单位配有专门的运送车辆并配备有急救箱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应急救护,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森林火灾与应急方案:中标单位配备森林消防设备,并做好
相应的森林消防设备使用及重点防范的培训。在本项目施工前均会对上山施工人员进行一定的森林火灾防范及相关设备使用的培训,并要求不准携带火种(打火机或火柴及香烟上山),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中标单位应配备多台原装进口德国斯蒂尔风力灭火机及200把二号扑火工具,要求每组上山施工人员上山做业时必须携带2-3把二号扑火工具,对一般小火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无法及时处理中标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和市林业局防火办及森林消防大队,并及时组织人员携带风力灭火机上山扑救。
六、技术线路和方法
1、除治任务和时间
(1)疫木除治任务和时间
2020-2021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作业任务以项目预算金额为准,根据确定所需实际清理除治数量,时间要求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2、除治目标和措施
(1)除治目标
当年死亡松树清除率、枝桠和树桩除害质量合格率、可利用松材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100%。
(2)除治措施
a.清理和处理林间枯死松树,对当年病死树,感染木(包括针叶失去光泽、三分之一针叶变黄、植株开始的乘病松树)、枯死树(包括濒死木、衰弱木、被压木等)全部清理。
b.清理树段和枝桠:一是对伐倒的松树就地、就近粉碎后销定点企业安全利用;二是对梢头、直径0.5厘米以上枝桠就近粉碎后,按技术要求清理干净。
c.伐桩处理:采伐伐桩离地面不超过5厘米,于当天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后用0.8毫米农膜完整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并完整覆土20厘米以上。
3、病死木的确定和定位
此项工作是其他工作的基础。在清理前需做好病死木的确定工作(特别是对已经感病,但尚未表现出明显枯死症松树要做好甄别),并把病死木的准确位置标明,以便于病死木的砍伐、处理等工作。
4、病死木的砍伐和处理
病死木的砍伐和处理是人工清理工作中最关键的工作,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此项工作的质量决定着整个清理工作的成败。
(1)病树清理时间:
第一次清理2021年1月初组织专业队伍上山开始病死木的清理工作,清理完所有已表现明显症状的病死木。
第二次清理:在2021年4月20日底前,对作业区出现的病死松树再清理一次。
(2)病死木处理措施:
人员及设备配置:在山陡路险区域防治时,设置6-10人为一个作业小组,配油锯二台,专用的薄膜(厚度0.8mm)及磷化铝若干,铁锹、砍刀、二号扑火工具等工具。
5、对树干、树枝、树桩处理措施:
(1)对树干、树枝的处理:
所有清理下来的树段及直径0.5公分以上树枝等就近粉碎,按技术要求清理干净,粉碎的木屑及时打包销往定点安全利用企业。
(2)对树桩的处理:
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除治后,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土层厚度必须达到20cm以上,伐桩除害处理率必须达到100%。
(3)粉碎(削片)处理: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料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
6、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并摄像存档备查
每清理一株松木,均用手机GPS定位拍照及编号并摄像留存,便于验收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七、作业时间安排1、2021年1月10日前,前期准备作业设备、工作服、薄膜、药剂准备、车辆配置等工作。
2、2021年1月中下旬做第一次病死木清理,于2021年4月20日底前,做第二次病死木清理,全部清理完毕。
八、作业要求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后方能上岗。
2、统一制服(包括口罩、手套、安全绳等)。
3、严禁带火种上山(打火机、火柴等),在林间作业时,严禁吸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九、安全措施
1、防火措施
作业期间,严禁所有人员带火种(打火机或火柴及香烟上山),从源头上杜绝火灾。
作业休息区设在山下公路旁或远离山林的区域,只能在休息区吸烟。
在休息区备适量的风力灭火机和二号扑火工具,以防万一。
2、人员防护措施
作业前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和手套。按施药作业流程和要求施药,在林间作业时,严禁进食。严禁徒手施药,施药完后,立即用肥皂清洗面部和双手,反复用清水冲洗,确保双手和面部无药剂残留,晚上回驻地用肥皂洗澡,冲洗干净后,方可进食。在施药期间,为作业人员提供开水、绿茶等安全清洁饮品。万一发生意外,立即用车辆送医院救治。
第三篇:LY_T1865-2009_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
LY/T1865-2009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
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Technicalstandardforcleaninguppinetreesinfestedbypinewoodnematodes【标准状态】现行
【全文语种】中文简体
【发布日期】2009/6/18【实施日期】2009/10/1【修订日期】2009/6/18【中国标准分类号】B65【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关联标准
【代替标准】暂无
【被代替标准】暂无
【引用标准】LY/T1123-1993适用范围&文摘
本标准规定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采用的一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的指导、实施、工程验收和监管。
第四篇: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松材线虫病疫镇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巩固巩固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百日攻坚”成果,强化疫木监管,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疫木源头监管不严、非法调运、经营加工松木及其制品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按照区林业局印发《XX区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林发〔2019〕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林业检疫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检疫监管和执法。全面排查违法违规调运、经营、加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涉刑案件,震慑违法行为。推动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疫木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
各村(社区)、林场要全面排查全镇内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对松材线虫病疫镇采伐、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排查。其中,松材线虫病疫镇还要排查非除治性采伐情况。排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植物检疫条例》《XX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X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
各村(社区)、林场要深入排查本镇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木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海关审批许可的热处理企业,疫木安全利用企业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风景名胜镇域要重点排查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使用单位和个人,严防松木及其制品调入重点预防镇。镇林业中心站要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逐级上报。
在排查追溯过程中,发现从松材线虫病疫镇调入的,或者有松材线虫病疑似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进行取样鉴定;发现有引起疫情或有引起疫情危险的,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带疫松木及其制品要在取证、查处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三)追踪彻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情况。
对排查发现的异地调入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开展追踪调查,逐一查清其来源。其中,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本市其他县域、镇域的,由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开展追踪调查,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本省其他设镇市的,逐级上报省林业局,由省局负责协调组织开展追踪调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外省镇市的,由市局将登记汇总的跨省调运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报省局,由省局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责成调出省镇市逐一开展追踪调查,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房前屋后松疫木清理行动。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百日攻坚”行动已结束,要抓好“回头看”,组织疫区村组联合森林公安等,对房前屋后堆放的病死松树、松材等,开展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清理行动,严肃查处擅自拾检、存放、使用染疫松科植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防群治意识。
(五)构建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林业、通信、电力等部门间检疫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森林公安、林政、森防等联合检疫执法机制,协调、定期开展检疫执法行动。理顺和完善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送等程序,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推进检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打击检疫违法行为。
三、行动安排
本次行动从2020年10月起至2021年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
按照省、市、区林业局要求,制定《XX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整合执法队伍,做好动员部署等各项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元月)。
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房前屋后疫木堆放清理工作。11月底前完成房前屋后疫木堆放清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排查和调查任务。镇林业中心站于2021年元月10日前将跨本省设镇市、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汇总后报区林业局。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2月)。
各地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镇林业中心站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异地和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情况一并报区林业局。
四、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武装部长
成员:XX镇林业中心站站长
XX镇派出所所长
XX镇林业中心站干部
武装林业办人员及镇执法队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执法行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行动领导小组,无缝对接好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整合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林业中心站负责辖镇内专项行动具体实施,配合区林业局执法股及森防站负责案件的查处。
(二)严格检疫执法,加大惩处力度。
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违规不究、违法不查、以罚代刑等现象。
(三)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舆论引导。
执法人员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案卷制作,完善案卷内容,做到一案一卷。把检疫执法行动与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对大案、要案及时曝光。通过对检疫法规政策、典型案件等的宣传报道,提高案件查处的惩戒效果和震慑作用,营造社会群众关心支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
法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规范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的行政许可,应当遵守本办法。
松材线虫病疫木,是指松材线虫病疫区内的松科植物。
松材线虫病疫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林业局依法划定。
第三条
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可以申请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
第四条
申请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符合疫木加工板材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
(二)疫木板材加工工艺流程符合疫木除害处理要求;
(三)疫木板材加工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
第五条
申请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营业执照、木材经营加工资格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六条
国家林业局应当在收到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国家林业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出具《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通知书》,将专家评审论证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专家评审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第八条
国家林业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出具《国家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国家林业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国家林业局主管负责人批准,国家林业局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5日办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示、公告,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
国家林业局应当依法对被许可人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被许可人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有关标准加工松材线虫病疫木板材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资格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依法撤销,并予以公示、公告。
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国家林业局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许可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国家林业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在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的行政许可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篇三:疫木粉碎方案
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保护我区松林资源,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松材线
虫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防控理念,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实行分区分
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
重点,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有效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
散势头。为指导科学防治,切实提高防治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浦口区地处长江北岸,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及
马鞍山市和县相邻。最新林业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林地面积为
3677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5117公顷,灌木林地面1211公顷,其他类林地面积447公顷。全区林木覆盖率42.7%β上
世纪八十年代没有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浦口区松林面积近
6667公顷,目前除雪松外,松林面积只有近1333公顷。近年
来,浦口区不断加大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
果。通过多年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松材线虫病疫情已基本
趋于稳定,疫情的蔓延和暴发也得到有效控制。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松材线虫病疫情在市中山陵松林内被
发现。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原江浦县出现了松材线虫病疫情。
经过近四十年的除治,目前浦口区仅剩老山林场一个疫点,其
他疫点全部拔除。老山林场涉
松面积1166公顷。2022年松材
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显示:老山林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457公顷,病死枯死树706株,疫情发生小班数量58个。松材线
虫病发生区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管理区,感病树种主要为马
尾松、黑松等。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
控制”的目标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防治为重点,控制增量
消减存量,有效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所有病死枯死疫木要全部清理下山,集中切片(削片)处理;
伐桩要药物处理后封闭覆盖或者用防虫网覆盖。
(二)防治任务
.全面清理病死枯死树。根据2022年秋季普查结果,对
疫情发生区的病死枯死树进行彻底采伐清理,清理病死枯死树
面积457公顷,病死枯死树706株。拔除中部管理区和西部管
理区各1个疫情小班,面积合计189.9亩。
.精准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工作,在日常监测的基
础上,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普查,并积极运用
无人机、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度。
.严格开展检疫监管工作,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疫木
清零行动,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
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严防染疫
植物及其产品外流。
.监测、清理等数据及时录入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平
台。
三、疫情防治
(-)防治区划
浦口区内全部松林。
(二)主要防治措施
L疫木除治
(1)择伐:指对疫情发生小班内及其周边松林中的病死
(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包括集中除
治和即死即清两种方式。其中集中除治指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
羽化期内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
无害化处理,即死即清指在集中除治后对新发现零星死亡松树
进行及时采伐与无害化处理。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
过1厘米的枝梗进行全部清理。
(2)伐桩处理: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统一采用
直径≥0?12毫米,网目数N20目的钢丝网罩或纳米网包裹。
(3)粉碎(削片)处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梗应当
在山场就地全部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
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0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实行全
过程现场监管,并摄像存档备查。疫木粉碎(削片)物除可在
本区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焚烧发电以及造纸外,还可采用碳化、生物菌肥发酵等科技手段实现对粉碎物的有效
利用。
(4)防治现场管理:防治区域设立防治标识,内容包括除
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树、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
息。
.生物防治
(1)药剂防治: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和预防区,根据防
治需求确定防治区域,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和第一次喷施药剂
的有效期末,选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的缓释型药剂连续2次
施药防治。
(2)打孔注药防治:根据防治需求,针对辖区内需要重
点保护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取得长效防控效果。
(3)生物天敌防治:在预防区根据松墨天牛生物学习性
及天气情况,释放生物天敌管氏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巩固防治
成效。
.检疫封锁
各松材线虫病疫区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检疫制度,严
格执行疫木利用新要求,未经粉碎(削片)的疫木严禁利用,疫木粉碎物限制在本辖区利用。各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控机
构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木材集散地及建筑工地的监
管,完善涉木单位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的复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松
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危害。
(三)监管措施
.质量监管
在松材线虫病除治期间,区林业站联合各疫点单位深入疫
区督查指导,在清理进度与质量、伐桩处理、枝梢处理、疫木
除害等方面严格要求,确保不留死角。
.检疫监管
加大疫木源头管理和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清理下山
的疫木和枝梢全部集中就地粉碎,粉碎处理全程录像。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加工和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
.规范程序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明确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
司对松材线虫病除治进行全程旁站式跟踪监理。
(四)档案管理
.整理归档国家、省、市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部署
文件及相关经费文件、会议材料等。
.整理归档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以及专项普查相关
资料。
.整理归档各疫区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方案、除治作业
设计等资料。
.整理归档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年度完成
情况。
.做好疫木清理、粉碎(削片)处置等台账整理工作,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形成疫木管理“闭环二年度除治任务结束
后,将全部材料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检查考核方案,明确检查内容与
评价方法,在松材线虫病治理期间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技术
指导及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技
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
位,年度除治任务按期保质完
成。
五、经费预算
根据秋季普查数据及实际工作需要,积极落实区级资金,统筹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与处置、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媒介昆虫防治及检疫监管等。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系统安排部署攻坚示范行
动,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
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调、沟通和对接
工作,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
控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省“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十
四五”规划》《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松材线
虫病防控“十四五”规划》等要求,力口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
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防控工作顺
利开展。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区财政资金,集中支持拟拔除
小班消灭疫情和一般预防区阻截疫情。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
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创新资金管理方式,确保疫情防控
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防控责任落实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将攻坚示范的各项
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确保防控实效。建立防控质量
检查制度,完善防治作业设计、质量考核、成果验收的标准和办
法,加强防控工作日常检查,确保任务完成质量。建立防控成效
评价制度,强化对计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计划实施评估机
制,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提升业务能力
着力造就一支人员充实、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创新能
力较强的,适应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大专
业防治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相关业
务人员素质能力建设,优化基层专业人才结构配置。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专业公
司、专业队、专业户)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除治、监理工
作。
(五)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通过在疫区
交通要道、村头路口、除治山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标牌,与相
关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知情承诺书,印发宣传单等措施,积
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努力
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
入户,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始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职责,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实施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
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篇四:疫木粉碎方案
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处理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伐除枯死树:
-对于感染了松材线虫病的林区,应全面伐除枯死、濒死或已经死亡的松树。
2.手工锯伐与油锯采伐:
-使用专用工具如手工锯或油锯进行伐木,严禁使用斧头,以减少病原体通过砍伐伤口扩散的可能性。
3.伐桩清理:
-清理后的伐桩高度不得高于5厘米,并立即浇洒线虫清药液。
-然后用薄膜和土覆盖,土层厚度必须达到20厘米以上。
4.疫木烧毁:
-当天清理干净单株疫木产生的枝桠、梢头等,并运至山脚或林中空地进行全部烧毁。
-烧毁率要达到100%,禁止将疫木用于柴火或其他用途。
5.安全利用:
-集中清理期产生的需利用的疫木松材可以按照疫木安
全利用程序送往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安全利用疫木加工企业。
6.药物熏蒸处理:
-可采用溴甲烷、硫酰氟、磷化铝等熏蒸剂进行熏蒸处理,具体的剂量和时间根据环境温度等因素确定。
7.粉碎或削片处理:
-也可以对疫木进行粉碎或削片处理,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然后制作成纤维板等产品。
8.检查检验合格:
-处理后的疫木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森检机构检查检验合格,签发《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9.板材厚度要求:
-制作成板材的疫木厚度不得超过2.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