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策划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3-29 10:27:28 策划方案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策划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策划方案【精选推荐】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21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xx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xx年12月21日下午4:00。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另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提交到行政楼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xx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xx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经管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将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申请单位。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4.中荷专项

  “中荷专项”为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简称。申请“中荷专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中荷专项的特殊要求。详见中荷项目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中荷专项招生章程》。

  (三) 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经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 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含亲笔签名)、思想政治情况表(含签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A4纸打印,但签名必须是手签。

  (6)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发表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 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 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21年1-3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21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
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复核:2021年3-5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参考书目如下:

  ①《改造传统农业》,(美) 西奥多·W.舒尔茨 著,梁小民 译,商务印书馆。

  ②《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 著,李周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③《国际贸易(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 著,丁凯,黄剑 等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
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l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l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l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l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
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21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 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 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2.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在职人员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
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经济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5.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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