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初中)12篇
读后感(初中)篇1
在人生与世界的宏大版图上,每个人都像是图纸上的一个极小的点,图纸上没有任何痕迹,新生的人儿不知去向何处。但总会有路的,是父辈引领着我们,他们的每一句亲切的叮咛都推动着我们前进,前进。
“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
这一句叮咛,虽是疑问的句式,却显得格外真切、坚定与诚恳。孩子与父辈之间,能是这样亲密的关系:能够彼此倾诉,彼此安慰。
傅雷说,“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强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
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一句平和而温柔的话,竟能有感动人心的力量—它是一位父亲的叮咛,是最真实的了。
父辈短短的一句话,总是能安抚儿女精神之消沉,内心之疲惫。他们知道自己的身后有着最坚实的后盾、最温馨的港湾。听听这父辈的叮咛,足以令人感到安心。
“我祝福你,我爱你,希望你强、更强,永远做一个强者,有一颗慈悲之心的强者!”傅雷将他对孩子最为真挚的希望融入了这一句叮咛之中。
他希望儿子深刻的思考,做有修养的青年,重视做人,且不是狭义的做人,而是“包括对世界、对政局的看法与态度。”叮咛中蕴涵着的不仅是温情,更是傅雷对孩子的严格要求。
傅雷和傅聪父子情深,而傅雷同良师又同益友一般,尽到了一个引导着孩子的、一位父亲的职责。这一句句叮咛,背后是无比的期望,是远隔万里的牵挂与思念,又如暖阳般照进无数人的心中。
我不禁想到了《背影》中,那位略显笨拙的父亲那一句“你留在此地,不要走动”,看似简洁明了,实则内涵无穷。
就这样一句叮咛,满怀着的是无穷的爱。父辈不善言辞,但他们对我们的关怀,也许就体现在一件裘皮大衣,一个新鲜的橘子,一封千里迢迢的信中。
我又想起了,我的父亲也是同傅雷对他的孩子那般爱我啊!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多喝些水”,“多吃点青菜”,“多穿些暖和的衣服”,“早点睡觉”父亲想说的,绝不仅有这些,那些深藏在叮咛背后的情感,只得由我们从心底去领悟了。
读后感(初中)篇2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读后感(初中)篇3
看了葛优的电影才跑来看这本书的。
不得不说,《活着》是我看过哭的最惨的电影。每一处伏笔铺垫的恰到好处,每一个对比转折让人来不及喘息。时代背景,人性善恶,人情冷暖,人生动荡。里面走过的那些人,远的近的,善的恶的,来的去的,都去了。也无非是留下一张嘴,一个饭桌,吃着一顿饭,忙着下一顿饭。在最艰难的时候,维持活着最基础的需求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当最珍贵的一点点被剥离的时候,才发现总能活下去,还能活下去。而希望总是会有的,妻子儿女,外孙,还有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慢慢长大吧,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带着一个越来越好的希冀,活下去。
这本书跟电影还是有相当大的出入,可以说,电影中虽然将有些因果变得分明了些,譬如春生和福贵家的恩怨,但是电影还是没有舍得把书中的所有苦难都包裹进去,没有把最冷酷的人心包含进去,也还留了个温暖的结尾。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觉得孩子的本真和纯洁是多么多么的让人心疼。这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有血有肉,单纯的那么傻,相比于很多书本里古灵精怪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好像很早就没有供她们任性的土壤了,他们只能以一颗不谙世事的纯良的心,承担着被催熟的懂事,肩负着疼爱家人,照顾家人的累但却幸福的事。
人不该贪念太多,可以披被温暖,饱含善念,就很幸福啊!
读后感(初中)篇4
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流连忘返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第二章中,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_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对一个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听话,这也是汤姆不好的地方。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读后感(初中)篇5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读后感(初中)篇6
最近,我和四一班的孩子们一起阅读了《海底两万里》,主人公新奇而惊险的探险经历让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而作者丰富而神奇的想象力更让人匪夷所思。
《海底两万里》写的是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两个助手在神秘船长尼摩的带领下,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在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纵横海底两万里,穿越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北两极海洋,为我们展现出了无限神奇的海底景观。读着这本书,让人仿佛置身于五彩斑斓的海洋世界,跟随主人公一同探险。
作者的想象动人而富有科学依据,虽然书中所写的故事在今天看来不足为奇,但在他所处的时代却是令人震惊的。凡尔纳在书中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幻想出了可以照明的电等等先进科技。而在这部小说发表25年之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他的那些在当时令人不可思议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变成了现实,让我不禁为作者那惊人的预见力而惊叹不已!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他斥巨资设计、制造出了怪物“鹦鹉螺”号潜水艇为了躲避迫害他的人,于是就在海底寻找自由,同时与潜水员在海底进行科学研究。他不信任人类,却仍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在南极探险缺氧时,他把用来维持生命的最后一丝空气留给了教授,教授获救了。尼摩船长为了别人的生命而放弃了自己的安危,伟大的人格震撼了我的内心,让我对尼摩船长的感情由喜欢转而上升为敬佩!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感触: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敢想的!正是因为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想象才推动了科学的不断发展。我要带着孩子们多读书、读好书,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学好知识,长大了探索科学的奥秘!
读后感(初中)篇7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的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想起《城南旧事》这本书和我的童年。
《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英子(林海音)以20年代的北京为背景,用小孩子纯稚的眼光来看世间的悲欢离合。文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件小事都记录了小英子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快乐、忧伤、感动。让我感觉到英子的童年非常的五彩缤纷。
《城南旧事》每个章节都写得很生动活泼,我都很喜欢。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讲述“惠安馆”的那个章节。讲的大概是这样:英子从大人的口中得知惠安馆里有个疯子,每次从那里路过,大人都不给英子看疯子,可是英子的好奇心让她和这个疯子成了好朋友,后来疯子告诉英子她有一个孩子,英子知道后尽力帮她寻找她的孩子。最后令英子大吃一惊的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竟是那疯子的孩子。这个故事除了佩服英子的勇敢,更让我感动的是英子有一颗善良的心。
从“骆驼队”到“花儿谢了,我也长大了”读了英子那一件件有趣的童年故事,也让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一件童年趣事:记得有一次,爷爷带我去田里摸田螺。我不知道田螺什么样,就问爷爷那个大锅虫是什么,看起来好恶心哟,爷爷告诉我这就是田螺。爷爷手把手教我摸田螺,虽然有点怕,可还是觉得很有趣。除了这件事好像没什么记忆深刻的事了。现在的我整天不是作业就是电脑游戏——,动画片。很少像英子一样细心观察和留意身边的人和事。很羡慕英子的童年,也希望自己的童年能像英子的童年一样五彩滨纷。从现在起,我也不能整天守着电脑电视,我要去寻找我的童年——捉泥鳅、追蝴蝶、爬山、观海、做好事……等我长大后,也要像林海英一样写自己童年的趣事。
读后感(初中)篇8
人,生来就是平凡的。只是有的人的人生如同一场唱不完的戏,一波三折;有的人的人生如同惊涛骇浪般的海水,波澜不惊;有的人的人生则如同一部扥上天堂的云梯,注定不凡。
偶然的一天,在父亲的书桌上发现一本叫《平凡的世界》的书,出于好奇,便读了下去。
书中的孙少平是一位有着很强大的自尊心,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总能咬牙坚强挺下去的人。
还记得,那时候的孙少平家里面非常的穷。在他上高中时。由于面子的原因,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吃饭,吃的总是最便宜的丙餐,但是他依然觉得没有什么,那时的他只是出于对书的渴望。那时他认识了一位非常好的知己,郝红梅。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使那位好知己离他远去。但他很幸运的认识了田晓霞,也是田晓霞让他找到了前进的方向,田晓霞与他交往时总会给他带一些书,让他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而此刻的田晓霞却对他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后来孙少平高中毕业了,他去了大牙湾的煤场。一开始,那里的工作使他感到绝望,田晓霞的分离以及生活的困惑,都给予他无穷的压力,幸好他还有书陪着他。但就在他的生活刚有转折的时候,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向他压来,田晓霞死了。他不相信,但也不得不相信。因为生活就是如此不公平,有的时候你都来不及想象,是怎么回事。那一段时间的孙少平非常的苦恼,也非常的颓废,但后来的他又重新政振作起来,勇敢面对这一切。
其实从孙少平的身上,我看到了保尔身影。而在生活中的我其实是一位非常的没有自信的小孩子,在很多人看来很阳光的我,内心却是非常堕落,非常的自卑,我觉得每次有困难的时候,我都会非常的害怕,一直还做很多的大事,但我却一道有折磨的时候,就害怕。完全没有那种精神,有时我也想去面对,但一有问题就知难而退了。还记得那一次我在学校应考的特别的不好,就不敢去找老师认错,但是老师却没有骂我,而是虚心对我说:“生活中有横多的困难,而那些困难只是通往成功路上的拌脚石,只有你不断的去努力,不断的坚持才可以胜利。”我听网这句哈突然明白了。从那以后我就决定要做一位像孙少平那样坚持不懈的人。
也许每个人都有胜于凡人亦凡人的本性,只是有的人半途而废,有的人则如同孙少平一样坚持不懈,勇往直前。
读后感(初中)篇9
《海底两万里》一个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故事。书中的鹦鹉螺号潜水艇的船长更令人着迷。
本书讲述的是一位法国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赴美参加科学考察活动后,正准备返回法国时,应邀登上“林肯号”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然而,阿罗纳克斯却与内德,孔赛伊被“海怪“俘虏,并周游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后,几经艰险,终于逃脱,并将这一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在这一系列故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鹦鹉螺号在南极的一系列故事。其中第四十篇缺氧,写了全船人为了能使鹦鹉螺号摆脱被困在六面冰墙中的困境,所有人都在努力破冰。
当时鹦鹉螺号,冲破冰障,向大海冲去时,由于艇内氧气已经损失殆尽,阿罗纳克斯已经生命垂危,但内德和孔赛伊却不顾自身,把储气罐底剩下的一点空气留给了他。
这种舍命救人的做法非常让人敬佩,也许在这样紧急的时刻,如果自己还能勉强的坚持下去,那么我也希望我能有勇气面对死亡去帮助更虚弱的人。也许在生活中的很多小事上,我们更就应该去帮助别人。
书中鹦鹉螺号潜水艇的设计,制造,指挥者尼摩船长,虽然他生活在大海里,却依然关注并帮助那些受民族压迫的人们,他还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现象,更有他对不明国家军舰实施的报复行为。希望这些问题能在《神秘岛》中找到答案。
《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船长的冷静、坚强,阿罗纳克斯对事业的不懈追求,以及孔赛伊和内德舍己救人,等等。在这些人中,每个人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一面,以及书中拥护民族平等,反对滥杀滥捕等深层精神,也是我们应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值得一读。
读后感(初中)篇10
今接到读书任务,本以为是普通的励志书或是成功学之类的书籍。结果出乎意料的是越看下去越触动我的内心深处,使我受益非浅。让我欣喜若狂的是书中的经典语句到处都有,让我目不暇接。我有一种想一口气把他读完,回过头来再细细品味的冲动。事实上,这本书是值得我这样做的。
“敬天爱人——敬畏上天,关爱众人”多么大气的胸怀啊!看到这里,我突然感觉天是蓝的,花是香的,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的美好。一定要让生命活得有意义,“敬畏上天”我的理解是做适当的事,不可把事情做绝;说适当的话,不可说谎话、狠话、脏话或是把话说得太满,不给人添乱,要顺应自然。“关爱众人”我的理解是秉持着一颗仁爱的心,热爱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不贪心,不能只顾自己。花花草草是朋友,小猫小狗是孩子。对待身边的人如同对待自己,对待他人的事,工作的事,都是自己的事。做到这样,生命才会更有义意,得到的结果自然会是一个惊喜。珍惜众生命,就是行一切善。珍惜自己的生命,就是珍惜时间。
正如书中所说“与其莫名其妙为明天而烦恼,与其苦思冥想去制定长远的计划,还不如全力过好今天这一天”“不错过今天,认真工作就能看清明天,明天再认真工作就能看清后面的一周,一周认真工作,就能看清后面的一月……就是说,即使你不去探索遥远的将来,只要全神贯注于眼前的每一个瞬间,以前看不清楚的未来的景象就会自然地呈现在你的眼前”。那么怎么样才能达到书中所说的那种“敬畏上天,关爱众人”的心境呢?
读后感(初中)篇11
暑假里,我读了《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右派分子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182501
读后感(初中)篇12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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